農業部日前印發《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提出要通過3到5年的努力,使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生產和執法監管全面展開,專項治理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基本遏制,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意見進一步提出,用5到8年使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制度基本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標準、檢測認證、評估應急等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標準化生產全面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全面提高,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明顯增強,優質安全農產品比重大幅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定。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嚴格執法監管和推進標準化生產兩手抓、“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硬,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落實監管職責,強化全程監管,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意見圍繞加強產地安全管理、嚴格農業投入品監管、規范生產行為、推行產地準出和追溯管理、加強農產品收貯運環節監管、強化專項整治和監測評估、著力提升執法監管能力等七大方面,提出了27條推進全程標準化生產和執法監管措施,覆蓋農產品從產地到進入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生產、收購、貯藏、運輸等環節,實現了農業部門監管職責范圍內的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