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張小玲 本月起,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808元/月,漲幅達13%;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 .5元。深圳市人社局昨日表示,企業如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員工可向各級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013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由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最低工資標準已經成為企業員工工資及加班費制定的基本依據,因此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影響比較大。
從1992年的245元/月最低工資標準算起,22年來深圳最低工資漲了7倍。“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是為促進居民收入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也是讓深圳著力吸引勞動力資源,更好地滿足深圳經濟發展需要。”深圳市人社局昨日解釋,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安排在春節前做出并發布,著意向社會特別是勞動者發出明確信息以利就業選擇,同時也便于企業結合全年預算支出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活動。
同時,深圳市人社局提醒,將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為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