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劉正旭報道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廣東省政府網站獲悉,《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下稱《預案》)已于今年1月28日起正式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并組織實施。根據該文件,當啟動區域I級響應時,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50%,并要求中小學停課,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
●污染嚴重時
珠三角9市單雙號限行
《預案》規定,發生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大氣重污染,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的珠江三角洲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區域大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預案》規定,城市大氣重污染分為嚴重污染和重度污染兩級。其中,城市重度污染是指城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城市嚴重污染是指城市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300。
《預案》同時規定,珠三角區域1/3以上面積且50%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嚴重污染,為重度污染(Ⅱ級)事件,珠三角區域1/3以上面積且50%國控監測站點,出現持續72小時的重度污染,為嚴重污染(I級)事件。按大氣重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兩個等級。
Ⅱ級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建議性措施,倡導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愿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建議性控制措施。
I級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其中,I級健康防護措施要求中小學停課,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情況實行帶薪休假或彈性工作制。I級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包括,中心城區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封存30%-50%。
●嚴重污染期
停止一切裝修和噴漆作業
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限產減排15%-30%,對國控、省控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派遣督導員進行駐廠監管。每天增加清掃保潔作業2次-4次,灑水次數不少于6次;所有建筑施工停止作業,禁止各類非金屬礦物的挖掘和開采;煤堆、料堆、灰堆、礦場等要100%覆蓋,裸露場地要保持濕化。
加強城鎮管理,禁止露天直接焚燒廢棄物,嚴禁明火燒烤,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岸電的港區內所有泊船必須使用岸電,嚴禁使用船電,禁止船舶的原油洗艙、驅氣作業。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氣象部門根據條件適時采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并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