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日(1月26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有關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學生小學畢業后可升入該小學對口劃片的初中。《意見》提出逐步減少特長招生,到2016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所招收的特長生比例應降到5%以內。沒有特長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設該方式。
現實中,由于義務教育不均衡,各地教育部門沒有少在就近免試入學方面做文章,包括限制學生跨區域擇校、禁止學校舉行入學測試、取消“占坑班”等,但各地擇校熱仍舊高燒不退。教育部明確優質初中要納入多校劃片范疇,這也是一些地方早已經實施的辦法,但效果并不理想,由于家長都希望孩子進優質學校,所以填報優質學校的學生很多,對此教育部門通過電腦搖號進行分配,但真正留給搖號的機會并不多,如何做到所有學位都公開搖號分配,考驗著教育部門的誠信。
教育部此次《意見》,有一處頗有“新意”,即減特長生的招生,把名額控制在5%。特長擇校是擇校中的一部分,不受學區限制。學校招收特長生的用意是培養有特長的學生,也辦出學校的特色,但這已逐漸變異為“特長教育”——— 一些家長沖著能進入好學校去有意打造孩子的某方面特長,以及“特長交易”——— 特長生招生成為權錢交易運作擇校的空間。限制招收特長生值得肯定,但若原有運作機制不變,特長生招生存在的問題依舊。從全世界范圍看,每個國家都存在擇校,就是在義務教育資源均衡情況下,也有一些受教育者根據自己的個性、興趣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確切地說,擇校不是因為學校質量存在差異,而是選擇學校的特色。這是一種比較健康的基礎教育環境,學校的辦學質量相當,但各自有辦學特色,大多數受教育者會選擇就近入學,而少數有個性、特長的學生則會擇校。
中國的擇校則主要是因學校的辦學質量、辦學條件存在較大差異,嚴重不均衡,可謂“質量擇校”。治理“質量擇校”,真正有效的辦法是增加教育投入,轉變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模式,提高薄弱學校辦學質量、辦學條件,縮小校際差異。如果90%的公辦教育資源做到均衡,還會有多少人擇校?但遺憾的是,各地政府在這方面的作為并不多,而是花更多精力在抓限制學生擇校、禁止學校測試上,這是治理擇校熱邏輯的顛倒。
有效治理擇校熱,需要推進教育改革。建立學區教育委員會和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由學區教育委員會負責制定本學區的教育發展戰略,由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負責教育撥款預算,并監督政府部門撥款,是可行的思路,如此將徹底改變由政府主導教育撥款的模式。在政府主導的撥款模式下,由于政績導向,存在錦標主義撥款思維,容易制造地區內部教育發展的不均衡。
其次,應推進管辦評分離,政府部門只負責投入和依法監管學校依法辦學,不得干涉學校的辦學事務。從辦學性質來說,由政府出資舉辦的公辦學校,政府部門可以要求其招生范圍,但也不宜干涉其招生過程和教育過程;而對于社會資本舉辦的民辦學校,政府部門不能干涉學校招生。只有尊重自主辦學權,才能讓每所學校辦出特色,而不是千校一面。
均衡不意味著學校沒有特色,既推進均衡,又做到有特色,就需要實施以上兩方面改革。概而言之,就是要求政府部門在履行投入責任的同時推進教育放權。需要提醒的是,發行政規章治理擇校,對擇校熱實行行政治理,強化行政權力,正是過去多年治理擇校熱效果不大的根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