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三省一市(滬蘇浙皖)和國家八部委組成的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1月7日啟動,并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這次會議明確了協作機制的五項具體職能,通過討論《長三角區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部署了十大聯合行動。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相關精神,為加強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經國務院同意,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
本次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的啟動意義重大,因為大氣污染防治不同于其他污染治理,各省市“單打獨斗”,效果往往不佳,需要區域聯防。這次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的建立,表明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而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也為其他區域樹立了榜樣,帶動更多的區域協作機制誕生。
在此過程中,環保產業中與大氣污染相關的汽車尾氣排放治理等相關企業將受到重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