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副市長陳奕君怒斥重污染企業“這樣的企業家我們不歡迎。說嚴重一點,這是斷子絕孫的錢,你都敢賺!”(今日本報A15版)。
這些鏗鏘有力的話從分管環保工作的市領導嘴里說出來,顯然是很有力度的。但在筆者看來,市領導對環境污染的痛心疾首,對污染企業的厲聲批評,聽起來固然很過癮,很有勁,但是只有“狠話”還遠遠不夠,污染的治理,環境的好轉,既要有“狠話”,也就是決心與態度,但關鍵還得有“狠勁”,也就是在具體的治污過程中雷厲風行,不留情面,不留余地。如果只有表態時的“狠話”,卻沒有行動上的“狠勁”,那么一切都將成空。
筆者之所以有這種擔憂,是因為陳副市長同時也強調有些企業“占了我們土地很大,幾千畝,卻沒什么稅收。這樣的企業,要采取力度更大的限制措施。”“中心城區一幢大樓是幾個億的稅收,多的有十幾個億。”
是不是說,有些企業對當地環境造成的污染很嚴重,但是稅收卻很少,所以要限制它們的發展,甚至把它們趕出寧波市,而中心城區一幢大樓就可以為當地創造幾個億甚至是十幾個億的稅收,這樣的企業是受歡迎的?那如果我們這樣假設呢?這些企業在污染了當地環境的同時,也為當地創造了可觀的稅收,還會想著把它們趕出寧波市嗎?
整治污染不能只聽“狠話”,還得有“狠勁”,有“狠勁”就是不考慮眼前利益,只考慮污染對環境的破壞,對當地居民百姓生產生活,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帶來的嚴重威脅。畢竟,稅收再多,政府或百姓再有錢,如果沒有健康,甚至是連生命安全都沒有保障,有錢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