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月1日電 (南如卓瑪)1月1日,蘭州市正式施行《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這是中國西部第一個禁煙、控煙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明確,控制吸煙場所分為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禁止吸煙場所實行全面禁煙,不允許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
禁止吸煙場所主要有: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小學校、商場、超市、網吧、各種公共場所電梯內區域、體育場館、汽車火車站、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八大類區域;限制吸煙場所主要有:各類餐飲服務場所、各類賓館酒店、公眾休閑娛樂場所、機場的室內區域等四大類區域。
《條例》明確了處罰具體標準。煙草制品銷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由相關監管部門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這項法規,對不履行控煙責任的場所管理者和經營者,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在限制吸煙場所不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又不禁止吸煙,逾期不改正的,由相關監管部門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蘭州“立法控煙”首日,記者走訪規定里部分公共場所,市民大多表示擔憂,稱“無煙城市”固然好,但這是很難具體化實施和監管的條例。
截至2013年12月1日,中國共有9個城市實施了城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