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11月28日電(記者顧春)近日,浙江省人口計生委下發通知,對舟山市實施“舟山海島特批政策”:“雙方或一方為舟山戶籍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雙方合計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增列為計劃生育特殊情況生育審批范圍,可生育第二胎。根據政策,11月19日后符合政策出生的孩子,補交申請就算合法生育。
據了解,舟山是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單獨兩孩”政策后,率先實施“單獨兩孩”的地區。之所以能將政策率先落地,因為舟山是浙江唯一一個長期人口自然負增長的海島地區,曾連續11年出現人口自然負增長。這次中央決定啟動“單獨兩孩”以后,舟山積極與浙江省政府溝通對接,本月19日,浙江省人口計生委下發了對舟山放開“單獨兩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