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期在浙江、廣東、河南、安徽、四川、貴州等東中西部10余省份走訪時看到,農村青壯年剩余勞動力所剩無幾,“用工荒”現象已從東部蔓延至中西部地區,各地爭奪勞動力“白熱化”,農民工工資普遍快速上漲。這一趨勢還將繼續加劇。(11月4日《經濟參考報》)
與“農村剩余勞動力幾近枯竭”相伴隨的現象是農民工工資持續上漲,企業用工成本不斷上升。一個最為明顯的例證是,盡管2012年經濟增長速度放緩,但農民工月收入同比上漲11.8%。而農民工群體表現出的從“只要有活干就行”到“工資太低我不干”又意味著什么呢?學者認為,這是“議價權”逐漸從企業向農民工傾斜的表現。
所謂“議價權”,在這里,可以通俗地理解為農民工擁有的對自身工資的話語權和選擇權。放在更為寬廣的社會背景下,“工資議價權向農民工傾斜”有著明顯的進步價值,盡管這種進步來之不易,甚至有些被動的味道,但相比以往農民工的“二等公民”身份,在筆者看來,農民工“工資議價權”的提升和話語權的張揚是一種回歸。
一個理想的社會應是社會各階層、各群體能夠平等地行使話語權,有相應的博弈能力和維護自身權利的討價還價能力。但長期以來,我國農民工群體的議價權和話語權都處于邊緣狀態,以至于他們幾乎成為一個失語群體和沉默階層。正是在各種各樣的尷尬對比中,“工資議價權向農民工傾斜”現象才引起了輿論關注。
話語意味著一個社會團體依據某些成規將其意義傳播于社會之中,以此確立其社會地位,為其他團體所認識。話語權是行動者極其重要的權力,是其它權力的基礎。無論是對個體還是群體,話語權力在制定各種社會行動規則、參與社會行動中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話語權不僅影響個體參與社會行動的規范及行為準則,而且決定著個體在社會行動中所獲得或所追求的經濟和政治利益。沿著這樣的邏輯,有理由認為,農民工“工資議價權”的提升,同樣是話語權提升的表現。
不過,農民工“工資議價權”的提升并非是一種制度現象,而是社會經濟發展倒逼的結果。我們最起碼要看到隱藏其后的兩種隱憂。其一,農民工“工資議價權”上升的同時,組織化程度并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農民工依然沒有自己的行業組織,缺乏一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集體。
其二,“工資議價權”的提升依然沒有改變農民工社會地位低下的體制性弊病,如城鄉二元結構以及缺少合法的、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和利益訴求渠道等。
進一步說,農民工“工資議價權”提升需要制度化的尊重與呵護。要建立各種利益表達渠道,通過法律來保障農民工的訴求,使他們盡快走出社會失語地帶,提高階層的整體話語權能力,讓他們在社會中找到安全感和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