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印發《福建省山海協作共建產業園區規劃綱要》,明確到2015年,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在本縣和對口幫扶縣(市、區)建成一個以上共建產業園區;到2020年,將產業園區建成功能布局合理、產業特色鮮明、集聚效應明顯、生態環境優美的產業共建先行區。
根據綱要,共建產業園區要以共同規劃、共同建設、共同招商、共同管理、共享成果為準則,以項目合作為中心,以產業梯度轉移和要素合理配置為主線,按照市場模式運作,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區域合作格局,促進協作兩地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共建產業園區將采取結對掛鉤、飛地托管、省際區域、閩臺合作等4類共建模式,推進掛鉤縣(市、區)及省內外開發園區、高等院校、大型企業等共同開發建設。
我省將構筑閩東北欠發達山區共建帶、閩西南欠發達山區共建帶、沿海發達地區共建帶。其中,閩東北欠發達山區共建帶12個縣,以福州大都市為中心,打造成閩東北產業融合、生態和諧的省際產業轉移區,重點發展高優農業、特色農產品精深加工、竹木加工業、休閑觀光農業等;閩西南欠發達山區共建帶11個縣,以廈門為中心,打造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深度融合的集聚集約發展區,重點發展綠色農業及農產品加工業、機械裝備制造業等;沿海發達地區共建帶23個縣(市、區),適當建立產業園區,按各發達地區重點支持的產業目錄重點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