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進入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城鎮規模、人口、基礎設施等硬件發展相當快,但人的素質教育等軟件建設仍比較滯后。研究發現,大量進城農民雖已在城市工作、生活,但思想素質水平依然較低,還沒有形成真正的現代人格,包括獨立的主體性人格、法制觀念、社會責任意識;在社會行為中遵循的還是熟人社會的邏輯,沒有形成與陌生人之間的現代相處之道;重私德輕公德,缺乏理性精神、契約精神、公共精神;等等。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社會發展和城鎮化質量的提高。把進城農民培養成新市民,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現代社會,對于城鎮化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基礎性意義。根據我國實際,在新市民培養教育中應突出并實現三個統一。
主體權利性人格與社會責任性人格的統一。現代社會人格強調主體性、權利性而與傳統人格相區別。不過,人們不僅要享受權利,還要承擔責任與義務。當今時代,大多數國家在培養權利公民的同時越來越注重培養責任公民。就我國而言,應合理繼承傳統文化中重集體價值、重責任義務的思想,培養造就符合時代要求、權利人格與責任人格相統一的新市民。
契約人格與德性人格的統一。現代社會是契約社會、法治社會。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是新市民人格塑造的題中應有之義。契約人格追求的是公共理性,強調以契約、法規來規范人們之間的關系,注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約人格、公共理性植根于現代陌生人社會,體現了血緣關系和熟人關系社會解體后人們新的團體意識和合作形式。對于大量從農村進入城鎮的居民而言,培養現代契約人格、法治精神,對于打破“情勝于法”的痼疾顯得尤為重要。強調理性的契約人格,并不是要拋棄情感性的德性人格。注重人格培養的德性內涵,可以避免現代社會對契約、規則的過分倚重,而忽視德性塑造,以致造成德性不彰、人情冷漠和生活世界被割裂的現象。
自由人格與一元人格的統一。現代社會發展呈現利益多元、價值多元、生活方式多元的趨勢,在客觀上為人們追求自由提供了條件。自由精神是現代人格的基本內涵,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目標。但是,我們不能將自由理解成為所欲為的泛自由。自由也有其限制條件和實現范圍,也有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就我國而言,培養新市民的自由人格,要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基礎,實現自由人格與一元人格(如對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的認同等)的統一。
在城鎮化進程中把進城農民培養成新市民,應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把進城農民培養成新市民是政府的職責,政府在培養新市民中的主導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府應把培養新市民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進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及政策體系,辦好一批能夠起到骨干示范作用的教育培訓機構;加大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保證教育培訓的正確方向和質量水平。第二,充分激發社會活力。只有充滿活力的社會,才能培養出大批高素質的新市民。第三,建立教育平臺。充分發揮家庭、學校、社區、單位、社會組織、大眾傳媒等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地開展新市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