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發改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工作。
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到2015年,選擇100個左右城市(區、縣)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創建活動。此項創建工作主要任務分別是構建循環型生產方式,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形成循環型流通方式,科學規劃流通業布局;推廣普及綠色消費模式,提高全社會的節約意識;推進城市建設的綠色化循環化,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功能分區,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系統優化、集成共享;健全社會層面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資源化利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體系;創新發展循環經濟的體制機制,加強循環經濟發展的組織領導和動員,健全工作機制;探索轉型發展模式,科學確定適應自身循環經濟發展重點,發揮區域優勢,突出地方特色,建成一批智能型社區、循環型城區、循環文化示范區以及美麗城鎮、美好鄉村。通過積極探索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發揮循環經濟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作用。
我省符合條件的申報城市(縣)可根據各自資源環境特點和循環經濟發展基礎,提出各具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任務,作為創建示范城市(縣)的努力方向和重要著力點。此外,開展國家餐廚廢棄物 資源化利用試點、“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資源產出率統計試點的城市(縣)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申報。申報截止時間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