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門17日聯合下發《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依托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對示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財政獎勵。
與2009年開始實施的補貼政策相比,新的補貼政策補貼范圍擴大,補助資金向充電設施建設傾斜。特別可喜的是,有關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等措施的實施,將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對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制約。
鼓勵充電設施建設
通知指出,繼續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細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的區域,選擇積極性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實施。中央財政將安排資金對示范城市給予綜合獎勵,獎勵資金將主要用于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具體獎勵辦法及標準另行制定。
與之前的補貼政策相比,新的補貼政策明顯向充電設施傾斜。2009年補貼政策中明確,示范推廣補助資金專項用于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相關支出。而在新補貼政策中,中央財政對示范城市獎勵資金用途方面的表述為“主要用于充電設施建設等方面”,體現了政策對充電設施建設的重視。
此前,充電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并未得到足夠重視,一些試點城市充電設施不足,難以滿足需求。充電設施配套建設不足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合肥、上海等地已有較為明確的基礎設施補貼政策,但由于中央沒有補貼,地方補貼難以推動和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需要投入較大的資金,如果中央財政給予補貼,充電設施建設有望加快,成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要保障。
打破地方保護主義
通知提出,作為示范城市或區域須滿足的條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于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于5000輛;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采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公交車運營、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已出臺具體明確的政策措施;相關城市須接受年度考核評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廣目標的將予以淘汰。
能夠滿足上述條件的城市,可編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委將對上報方案進行審核評估,擇優確定示范城市名單。
分析指出,新一輪補貼政策的亮點之一即為打破地方保護主義。2009年實施的補貼政策指出,地方財政要安排一定資金,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購置、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等相關支出給予適當補助。這一政策的實施導致地方政府對當地企業傾斜,制約了外地優秀企業的市場滲透,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重大障礙。新的補貼政策明確,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并對應用外地品牌比例作出限制,表明相關部門對破除地方保護主義的決心。
補貼標準更細化
通知指出,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后支付。
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后,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后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后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后,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補助標準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逐年調減。2013年具體補助標準方面,純電動乘用車根據續駛里程每輛補助3.5萬元、5萬元、6萬元不等,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助3.5萬元;純電動客車根據車長每輛補助30萬元、40萬元、50萬元不等,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每輛補助25萬元;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純電動專用車(主要是郵政、物流、環衛等)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2000元,每輛車補貼總額不超過15萬元;燃料電池乘用車每輛補助20萬元,燃料電池商用車每輛補助50萬元。
2014年和2015年,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補助標準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分別下降10%和2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準維持不變。
刺激新能源汽車銷售
近年來我國大氣污染加劇,新能源汽車作為我國治理大氣污染的手段之一,國家給予產業發展極大支持。
2009年,財政部、科技部開始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實施期為3年。2012年底補貼政策到期,補貼斷檔后,今年前8個月,國內新能源車銷量并不理想。據中汽協不完全統計,2013年上半年全國銷售新能源汽車僅為5889輛,其中大部分為公共領域使用,私家車消費更是微乎其微。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已經明確,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萬輛,到2020年超過500萬輛。但現實卻是,即便在實施補貼政策的2012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售規模僅為12791輛(純電動汽車11375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1416輛),約占當年全部汽車銷量的0.7%。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到2015年實現50萬輛的目標難度很大。
分析人士認為,補貼新政的出臺將明顯刺激新能源汽車的銷售,普通汽車價格方面的競爭力一定程度上將被削弱。扣除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拖累影響,補貼政策將會明顯提升新能源汽車的市場競爭力。鑒于今年以來新能源汽車銷售萎靡、汽車行業銷售整體超預期的現狀,新政的實施可能會刺激新能源汽車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