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變“鬼城”,地產泡沫向中小城市轉移;城鎮建設淪為“圈地運動”,地方與開發商聯手囤地;地方政府負債率逐年增長,借新債還舊債……當前,在熱火朝天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少數地方正滑向歧途,其背后的風險悄然滋長。當前,我國部分地方政府與房地產企業“合謀”,一邊大范圍圈地賣錢,打著“城鎮化建設”的旗號,一邊大面積囤地升值,威脅著農業生產和糧食安全。
現在,全國各地正以罕見的熱情擁抱“新型城鎮化”,將城鎮化看成一次圈地機會,以新城開發的名義,將大量的農業用地“劃”為建設用地,以此來賣錢。在全國首家生態農業示范縣黑龍江省慶安縣,正在大規模推進“3個10戰略”,鞏固10平方公里的老城區,新建10平方公里新城區和10平方公里產業園區。
這只是全國城鎮化建設的一個縮影。有數據表明,12個省會城市要建新城55個,平均一個城市要建4.6個新城新區;144個地級城市,要建200個新城,平均每個地級市建1.5個新城新區;161個縣中67個要建新城。已公布規劃面積的96個新城,占地超過6000平方公里。
倘若“圈地賣錢”任其發展的話,一方面,有踩住土地紅線的潛在危險。盡管這些土地采取宅基地置換、增減掛鉤等方式取得,但由城鎮化“從上到下”地按照領導意志要求進行,這導致土地不能按照市場方式和價格來配置,這難免突破18億畝耕地紅線。正如有學者所言:“城市像公司,書記是董事長,市長是總經理,城鎮化建設靠書記市長來經營”。
與此同時,一些地方行政主導化的城鎮化,“圈地賣錢”還遠遠不夠,還得靠借債過日子。據國家開發銀行日前預計,未來3年我國城鎮化投融資資金需求量將達25萬億元,城鎮化建設資金缺口約為11.7萬億元。而2013年至2015年,財政資金僅能支持當年城鎮化新增投資的五分之一左右。鄂爾多斯債務危機的先車之鑒,不得不防。
此外,一味地進行圈地,從農民嘴中奪口糧,容易引起社會矛盾。在江蘇某地,政府征地竟給農民打白條,言稱征地補償“過兩年再給”;山東某地也出現征地打白條,來應付信訪事件。地方政府這樣做,很容易激化矛盾,讓城鎮化被上“惡名”。
讓公眾憂慮和不安的是,直到現在中央,只把目光和精力聚焦在新城鎮化建設上,尤其是就各級地方政府正在導演的“圈地賣錢”鬧劇,極有可能引發圈地狂潮和一些后遺癥,沒出臺任何公共政策,進行預警和未雨綢繆。
因此,筆者覺得,首先,國家層面有必要對這項變形的公共政策,進行重新評估,尤其對有意扭曲和肢解國家既有制度的地方,立即叫停;其次,對地方盛行的土地置換制度,要加強監管。現在的問題是,增減掛鉤指標置換違規操作非常多,比如地還沒復墾、農民的新聚居區還沒建好,城市建設土地指標就可以交易,或者進行抵押貸款,不僅損害了農民的利益,也讓國家的宏觀調控失效。此外,加大問責力度。除認真執行《土地違法違紀行為行政處分規定》外,還要對土地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堅決予以刑法問責,以改變土地執法中“以罰代刑”、“以紀代刑”的舊弊。惟有多管齊下,城鎮化才能有效避免演變成土地財政的“升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