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類到底該不該乘坐公共交通,養狗者和厭狗者都有自己的價值考量,無論是哪一種價值考量,都別忘了它將對公共空間造成怎樣的影響。
北京市法制辦日前公布《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草案送審稿)》征集的意見內容,寵物狗強制免疫條文受到的擁護最高。同時,要求導盲犬可以乘坐公共交通的呼聲也非常高。在此前的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各種犬類不能乘坐公共交通。這條規定曾引發了較大爭議。
有關犬類是否“有權”乘坐公共交通的爭議,不光北京存在,如果有心搜索一下類似“市井新聞”,人與狗的沖突全國各地隨處可見。在很多城市的《養犬管理規定》中,都是明文禁止犬類乘坐公共交通的。即使沒有明文規定,對于絕大多數不養狗的人來講,出于公共道德的考慮,不攜帶寵物乘坐公共交通也應該成為一種社會“慣例”。
養狗的人把狗看做自己家的一分子,恨不能隨時隨地都與之為伴;而怕狗的人,恨不能離狗“十萬八千里”。養狗的權利必須尊重,但是不喜歡狗或者怕狗者的心理感受也必須尊重。在養狗者看來,只要不傷及他人安危,不應該剝奪犬類乘坐公共交通的權利。可是,所有的權利都是相對的,如果過分強調犬類乘坐公共交通的權利,那些怕狗者的權利又該如何保障?
如果說權利層面的討論有些空泛,那么不妨從現實的空間層面討論犬類是否有乘坐公共交通的可能性。城市公共交通的承載量已經嚴重飽和,公交也好地鐵也罷,高峰期時乘客之間已經是“前胸貼后背”甚至“單腳立地”,在這樣的空間里,如果再過分強調犬類乘坐公共交通的權利,是不是有些矯情?
當然,如果說大多數犬類不該乘坐公共交通,那么從關愛老年人和殘疾人的角度看,作為犬類中的特殊成員導盲犬是否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呢?從北京市法制辦征集來的意見看,要求導盲犬可以乘坐公共交通的呼聲很高,但是導盲犬乘坐公共交通也需具備一定條件,比如說進入車廂時導盲犬的身份證有沒有人檢查,是否具備現實操作性?
社會的和諧一定是在不同成員群體互相妥協與諒解中達成的。犬類到底該不該乘坐公共交通,養狗者和厭狗者都有自己的價值考量,無論是哪一種價值考量,都別忘了它將對公共空間造成怎樣的影響。如果每個群體過分強調自己的權利而忽視他人的感受,犬類到底能不能乘坐公共交通,這樣的討論將永遠無解。多一分理解,才會多一分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