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在一些關鍵的戰略、體制和政策上,實際沒有進行細致的研究和規劃。改革開放以后的近10年中,我們對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仍然實行的是限制政策。20世紀90年代,政府才開始認識到農民向城市轉移的重要性,但是,仍然怕農民進城后會引起一系列的社會問題。21世紀以來的10年,農民進城的種種限制才逐步被清理,然而,到現在還是不徹底的。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走上了一條給未來積累巨大社會風險的城市化道路。可以這樣總結:
(1)人口的戶籍沒有放開,采取了轉移人口臨時居住證的制度,進入城市的農民工無法正常享受到城市教育、衛生、社保、低保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而且在正式單位就業、購置車輛等方面,受到層層限制;
(2)貧民窟不允許存在,而城鎮合法房的價格奇高,農民農村中的宅地不能從資產意義上退出變現,城市中勞動力供大于需又使工資收入增長緩慢,結果使轉移人口進得來而留不下;
(3)在城鄉間形成大規模的流動人口,在城市內形成大規模工作不固定和居無定所的漂移(蟻族)人群,城中村、蝸居、集裝箱、鴿籠、膠囊間等低成本居住方式也會大量出現,特別是從農村進城的80后、90后,以及未來的21世紀后,想讓他們從城市中回到農村的一畝三分地上去,可能性越來越小,將會在城市中形成大規模的低收入而生活艱難、有一定文化而無信仰、心理極不平衡的、可導致社會動蕩的危險人群;
(4)由于農村青年源源不斷地向城市轉移,老年人不能隨同轉移,并且一部分農民工中老年后又返回農村,使得農村的老齡化實際上要快于城市,特別是未來20年到30年中,大部分村莊將會成為老年人為主的蕭條衰敗的地方。
從比較的角度看,中國過去30年這樣的一種城市化道路,并不比拉美和印度貧民窟方式為主的城市化道路優越。而且,目前的這條中國城市道路如果不進行調整,堅持走下去,結果無疑將會造成諸多社會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