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慶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干部學院副院長、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一、城市化率統計口徑和意義
城市化率(也叫城鎮化率)是城市化水平的度量指標,一般采用人口統計學指標進行統計,常見的統計方法有以下三種:(一)戶籍城市化率:在我國戶籍制度管理下,非農戶籍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二)常住人口城市化率:指在城市居住時間達半年或以上的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三)年均人口城市化率:指城市年均人口占全國年均總人口的比例。
國際上通常采用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城市化水平。由于我國自1950年開始采用戶籍制度對人口進行管理,隨著社會變遷,這一制度呈現不斷強化的趨勢,越來越多的社會福利待遇與戶籍掛鉤,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工作生活之后,難以享受與城市人口同等的就業、住房、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許多農業人口雖然在城市工作多年,但是經常往返于城鄉之間;雖然在城市生活多年,但是難以真正融入城市并在心里認同。
因此,本報告采用戶籍城市化率反映中國獲得城市化發展水平,一方面揭示我國戶籍城市化的現狀及其對城市化發展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可以描述未來中國城市化進程應該努力的空間和方向。
二、城市化率數據分析
(一)全國城市化率
據統計,2011年全國總人口為13.56億,其中非農人口4.7億,城市化率為34.71%,比上一年增長0.54個百分點。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化率
2011年超過全國城市化率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5個,他們分別是上海(89.32%)、北京(79.36%)、天津(61.5%)、江蘇(54.09%)、廣東(52.17%)、遼寧(51.16%)、黑龍江(48.48%)、吉林(47.67%)、新疆(42.84%)、山東(41.13%)、內蒙(40.80%)、寧夏(38.86%)、重慶(38.37%)、海南(38.13%)、陜西(35.58%);低于全國城市化率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6個,分別是湖北(34.52%)、福建(34.01%)、青海(33.43%)、山西(33.22%)、河北(31.91%)、浙江(31.41%)、四川(27.19%)、江西(26.78%)、甘肅(26.19%)、安徽(22.90%)、湖南(22.33%)、河南(22.08%)、廣西(19.23%)、西藏(17.35%)、云南(16.58%)、貴州(16.21%)。
城市化率排名不變的省份有16個,分別是上海、北京、天津、黑龍江、吉林、新疆、四川、江西、甘肅、安徽、湖南、河南、廣西、西藏、云南、貴州;排名上升的省份有5個,分別是江蘇、山東、寧夏、重慶、青海;排名下降的省份有9個,分別是廣東、遼寧、內蒙古、海南、湖北、福建、山西、河北、浙江。
(三)省會城市城市化率
2011年超過全國城市化率平均水平的省會城市有30個,分別是廣州 (89.90%)、上海(89.32%)、南京(85.94%)、北京(79.36%)、烏魯木齊(73.51%)、武漢(68.07%)、太原(71.70%)、濟南(71.45%)、銀川(67.10%)、沈陽(65.62%)、蘭州(62.69%)、天津(61.50%)、海口(60.08%)、成都(60.66%)、杭州(54.05%)、貴陽(49.53%)、哈爾濱(47.97%)、呼和浩特(48.15%)、西安(49.42%)、南昌(46.29%)、西寧(46.59%)、長春(45.29%)、合肥(36.80%)、鄭州(42.15%)、昆明(42.01%)、石家莊(41.47%)、福州(41.24%)、拉薩(42.82%)、長沙(36.83%)、重慶(38.37%);只有南寧除外,城市化率為27.12%。
城市化率水平不變的省會城市只有福州,上升的省會城市有21個,分別為廣州 、上海、南京、北京、濟南、銀川、沈陽、天津、成都、杭州、西安、呼和浩特、哈爾濱、西寧、長春、拉薩、鄭州、昆明、石家莊、重慶、長沙,下降的省會城市有9個,分別為烏魯木齊、太原、武漢、蘭州、海口、貴陽、南昌、合肥、南寧。
城市化率排名不變的省會城市有19個,分別是廣州、上海、南京、北京、烏魯木齊、銀川、沈陽、蘭州、天津、杭州、貴陽、呼和浩特、長春、鄭州、昆明、石家莊、福州、長沙、南寧;排名上升的省會城市有6個,分別是太原、成都、西安、西寧、拉薩、重慶;排名下降的省會城市也為6個,分別是武漢、濟南、海口、南昌、合肥、哈爾濱。
(四)城市群城市化率
據統計,超過全國城市化水平的城市群有九個,分別是珠三角城市群、遼中南城市群、山東半島城市群、山東半島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關中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海峽西岸城市群、武漢“1+8”城市群,低于全國水平的有長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川渝城市群。
(五)行政區域城市化率
在七大行政區域中,高于全國城市化率的區域有華北、東北、華東、華南、西北地區,城市化率分別為49.36%、49.1%、42.8%、36.51%、35.38%,低于高于全國城市化率的區域有華中和西南地區,城市化率分別為26.31%、23.14%。其中,華北、東北、華東、西南、西北地區在2011年的城市化率較2010年分別增長0.28、0.91、0.73、0.76、1.29個百分點,華中、華南地區較2010年下降0.43和0.09個百分點。
(六)地級市城市化率
據統計,全國共有254個地級市,超過全國平均城市化率的城市有92個。城市化率不變的地級市有9個,上升的有150個,下降的有95個;排名不變的縣級市有58個,上升的有104個,下降的有92個。各城市詳細數據見附表,排名前30 的縣級市如表6所示。
(七)縣級市城市化率
據統計,全國共有371個縣級市,超過全國平均城市化率的城市有168個,城市化率保持不變的縣級市有6個,上升的有208個,下降的有157個;排名不變的城市有27個,上升的有246個,下降的有98個。
三、我國城市化率的特點
(一)總體進展緩慢,部分地區出現倒退
2011年我國非農人口為47059萬人,比2010年增加1095萬人,全國城市化率為34.71%,比上一年增長0.54個百分點。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1年全國城鎮人口為69079萬人,比2010年增加2100萬人,城鎮人口比重達到51.27%,比2010年增長1.59個百分點。由此可見,全國非農人口總數及增長速度均大大低于城鎮常住人口總數和增長速度。
此外,全國省會城市、地級市和縣級市共有656個,超過全國平均城市化率的城市有290個。城市化率保持不變的城市有16個,上升的有379個,下降的為202個,城市化率下降的城市比例為30.79%;排名保持不變的城市有104個,上升的有356個,下降的有196個,排名下降的城市比例為29.88%。隨著改革開放深入和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率不升反降,說明戶籍制度固化嚴重制約了城市化發展。
(二)地區差異明顯,東部地區遙遙領先
在各省的城市化率排名中,排名前10的有7個屬于東部地區;在省會城市的城市化率排名中,排名前10的有6個屬于東部地區;在地級市的城市化率排名中,排名前10的有5個屬于東部地區。東部地區城市發展的數量和質量都遠較中西部城市高。
(三)城市化率與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
根據統計相關分析,城市化率和各省國民生產總值關系不明顯,但是與各省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關系密切。主要因為各省國民生產總值與勞動力、礦產資源、地理位置、地域面積等密切相關,并不完全代表該省的綜合經濟效率,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則較大程度的反映了該省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效率。
(四)戶籍壁壘造成“半城市化”現象
2000年以來,按城鎮人口計算的城市化率同比增速遠遠超過按非農業人口計算的城市化率,導致兩者差距不斷擴大。隨著改革開放深入和經濟社會發展,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數量逐年增加,但戶籍制度限制了他們在城市安居樂業、平等享受各項公共服務,實際造成城鄉之間、流動人口與本地人口之間在教育、醫療、社保、衛生等諸多方面不平等的“半城市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