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去年11月起,廣東東莞政府官網陸續掛出15份文件向公眾征求意見。半年多來,最多卻只有1人參與投票,無人反饋意見。
對被“零意見”弄得尷尬不已的政府相關部門,我想建議他們去網上點開這一新聞的跟評,或許會受到觸動。跟評中,大多數網民都認為零意見根源于“民眾對政府缺乏信任”、“說了白說”等。報道中一位市民也說:“提意見也沒用啊……征求意見也只是走過場而已。”信任基礎的缺乏,至少是“零意見”原因之一。
“零意見”不是遽然出現的。報道表明,早在2010年,東莞法制局推出網絡征求意見平臺,第一份征求意見稿投票人數多達1225人。但從第二份征求意見稿開始,參與人數就急劇下降,大部分未能超過10人。從1225人到0人,這條不斷下行、達到冰點的公眾參與指數曲線,未嘗不是一條政府與民眾互動的指數線。
我也注意到另一個事實:自去年11月以來,盡管“零意見”,但東莞發布的15份征求意見稿都“最終被通過”。然而按照相關規定,起草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廣泛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增加公眾參與程度。增強公眾參與并不意味著僅僅發布到網絡就可以了。但在無人投票、無意見反饋、無公眾參與的情形下,多達15份的意見稿為何都得以通過了呢?這是不是也印證了一些市民的猜測,公眾有無意見、有無參與在相關部門眼中的確不那么重要呢?
相關部門固然需要廣開言路,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反思如何呵護與激勵公民的參與意識。如果像專家所說的那樣,“零意見”表明了公民意識的淡薄,但這絕不僅僅是公民自身的問題。公眾參與的前提在于能否感到權利在手。由此而言,“零意見”或許才是最大的意見所在,才是最普遍的意見反饋。
對公民來講,也應重視手中的權利,對政府文件要有較真的精神,既通過政府設定的議程積極表達,也借助大眾傳播渠道參與討論,從而影響政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