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報告:華南部分城市半數耕地受污染
6月25日是第23個“全國土地日”,同日環保部發布的《中國土壤環境保護政策》(下稱《土壤報告》)顯示,中國土壤污染的總體形勢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在重污染企業或工業密集區、工礦開采區及周邊地區、城市和城郊地區已經出現了土壤重污染區和“高風險區”。
《土壤報告》顯示,在各類環境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終受體,大量水、氣污染陸續轉化為土壤污染,損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后性等特征,其對人類的危害將是災難性的。
環保部2006—2010年組織開展的土壤污染調查結果表明,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等發達地區,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局部或區域性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現象。工業“三廢”排放、各種農用化學品使用、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污染物通過大氣、水體進入土壤、重金屬和難降解有機污染物在土壤中長期累積,致使局部地區土壤污染負荷不斷加大。對我國30萬公頃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壤有害重金屬抽樣監測發現,有3.6萬公頃土壤重金屬超標,超標率達12.1%。調查顯示,華南地區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鎘、砷、汞等有毒重金屬和石油類有機物污染;長江三角洲地區有的城市連片的農田受多種重金屬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喪失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