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核電健康發展,合理引導核電投資,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部署完善核電上網電價機制。
通知規定,將現行核電上網電價由個別定價改為對新建核電機組實行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并核定全國核電標桿電價為每千瓦時0.43元。
通知強調,核電標桿電價保持相對穩定,今后將根據核電技術進步、成本變化、電力市場供需狀況等對核電標桿電價定期評估并適時調整。
實行核電標桿電價,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轉變職能進一步發揮市場在價格形成中基礎性作用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利用價格信號引導核電投資,有助于激勵企業約束成本,促進核電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