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計劃,神農架機場再過3個月就正式通航了,如果不是湖北一家媒體一則題為《原始森林山頂打造華中最高機場》的報道提到,為建設該機場“削平了5個山峰、填平數百個溶洞”,估計也不會引發輿論對環境的憂慮,大約就真的“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了。
但終究,人們還是注意到了這一“大手筆”。面對一片質疑聲,10多天過去了,當地政府始終沒有對外公布環評報告,有關人士表示,等通航后自會給社會和公眾一個正式的“交代”。于是,人們自然就有了猜疑:如果沒有貓兒膩,為什么不堂堂正正出來走兩步?
也難怪人們猜疑,這種藏著掖著的姿態,本就與環評的有關理念相悖。在環評程序中,專門設有向公眾廣而告之的環節,也設有公眾聽證環節,這些旨在公開的程序,本就是為了防止有些官員和部門只顧發展,不顧環境,將政績留給自己,把后患扔給別人,或者以發展之名,傷害民眾利益。
但是在現實操作中,正如我們一再看到的那樣,一些地方官員往往想法搞掂評估“專家”,然后把公開和聽證環節當成形式走個過場。在他們的如意算盤里,以為繞過這些繁瑣和容易節外生枝的環節,就能最快最省事地將項目推上馬。然而也正如我們一再看到的那樣,在信息越發多元透明、民意覺醒的今天,這樣的算盤往往打錯,在項目即將上馬或已然上馬后終被發現,最終遭到民意的狙擊。
從四川什邡的鉬銅項目,到江蘇啟東的造紙排污項目,再到如同過街老鼠般被多地民眾抵制的PX項目,由于公開環節做得不好,造成民意劇烈反彈,這樣的教訓已足夠多了。筆者也曾在西部地區一個村莊采訪過這樣的案例:村邊要建垃圾填埋場,但由于公告和聽證環節敷衍了事,民眾直到項目動工才恍然大悟,于是在施工現場,成群的村民擋住了推土機,一度導致官民對峙。事后政府部門每天開著宣傳車、用高音喇叭到村里宣傳該項目如何安全無害,但是村民已對他們失去信任,躲進山里不想聽。
與其事后“亡羊補牢”,為什么就不能把工作做在前面?誠如《人民日報》近日刊文澄清的那樣,PX項目既然對環境和人的影響遠沒有人們想象的那樣嚴重,為什么不能事先盡最大可能廣而告之,讓相關公眾通過廣泛的討論、辯論,達成共識,參與決策?非得等到釀出群體性事件,當地政府才以宣布停止項目為應對,這既有可能讓當地錯失一個有利發展的項目,也讓政府公信力嚴重受損,而且又刺激了民眾的應對模式,即似乎只有事情鬧大才有解決的希望,鬧得越大希望越大。這樣的結果,毫無疑問是“雙輸”。
一個項目能夠帶動發展、造福地方,這當然是決策合法性來源之一,但“程序正義”是合法性的另一條腿。就算地方政府和官員真心覺得這些項目既環保、又獲益,急切想招商引資、落地上馬,但又憑什么非一手“包辦”,而不尊重民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民眾費點腦細胞和口水,充分表達一下自身利益和訴求,辯論一下這一公共決策的利弊得失,然后達成共識,可能確實妨礙一時的“效率”,但從長遠來講,才是更省事、更有效益的做法。就算最后這幫家伙“不識好歹”要否決這大好的項目,那也主要是由他們來承擔選擇的后果。
某些決策者或許習慣了“為民做主”、“替民做主”,但在很多時候、很多事情上,不妨試試“讓民做主”!
回到神農架機場的問題上來,不公布詳細的環評報告,人們自然難以判斷這“削峰填洞”的“壯舉”是否會有問題。但有一點毋庸置疑:“公開”是環評的題中應有之義。不要因為圖省事、怕惹麻煩就“婉拒”公開,這算盤就不該這么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