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執法,晚上擺攤,武漢一名城管隊員引起輿論關注。武漢市城管局洪山區分局召開發布會稱,城管人員在執行“臥底”任務,通過“換位思考”深入了解小販們的實際情況,近來已寫下了數萬字的“擺攤日記”。
武漢城管部門的“臥底說”甫出,頃刻導致輿論風向驟變:公眾原本對擺攤城管的理解和同情,變成了對城管部門“借機炒作”的質疑。客觀地說,網友對城管部門的說法感到突兀,提出質疑并非不可理解;城管部門委派執法人員“臥底”體驗,也并非沒有可能。不過,這并非問題的關鍵所在,公眾最終關心的問題是怎樣破解當下的城管困局。
當下的城管困局主要表現為幾點: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沖突,公眾對城管的標簽化、妖魔化,以及政府本身對治理效果的不滿意。破解城管困局,城管部門當然應該有所作為。但是城管單兵作戰的效果畢竟是有限的。即便如地方政府所說,此次武漢城管部門果真開展了有效的“臥底”體驗,這種舉措最理想的效果,大概也只能是讓執法者對小攤販的生存狀況加深認識,少一些粗暴和蠻橫,多一些溫柔和理解。不僅“臥底”式體驗如此,此前轟動一時的“眼神”執法、舉牌執法、“鮮花”執法等都與此類似,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微觀層面的舉措無法從根本上破解城管困局。
破解城管困局需要從宏觀層面著手。一方面,為城市管理立法迫在眉睫。《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太過模糊,不適應快速發展的城鎮化過程。出臺一部權責明晰、指向明確的法律文本,才能讓城市管理實現法治化和明確化,才能解決小攤販的經營權限問題、城管的執法依據問題、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等,以法律之標尺厘清爭執,緩解社會矛盾。
另一方面,優化頂層設計勢在必行。要破解城管在現行行政架構中的尷尬,就應該調整現有的制度設計。比如賦予城管部門更多的協調調度職權,以應對向城管部門集中的城市管理難題和矛盾。讓城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不是拆分工商、衛生、園林等部門的權力,而是綜合協調各方資源,統籌各方利益,實現社會管理效果的最優化。
引車賣漿、艱難營生的小攤販之境遇,根本不是什么秘密,武漢城管部門耗費許多精力去摸查此事,固然彰顯了態度上的積極性,但客觀上講不會有太大價值。可是,如果這種外圍的“另類創新”在引發公眾爭議的同時,能提醒管理者正視城市管理中的核心問題,下定決心破解城市管理困局,那么“城管臥底”一事就會成為一個改革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