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18時20分許,廈門一輛BRT公交車行駛中突然起火。18時45分,火被撲滅。據初步勘查,目前已造成42人死亡33人受傷。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派,連夜率國務院工作組趕赴廈門指導處置工作。起火原因正在調查。(6月7日新華網)
又見“公交慘案”!42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被熊熊大火無情吞噬,33顆受傷的心靈仍在心有余悸之中顫抖……此情此景,得知消息的每個公民都會深感震驚。然而,類似血淋淋的慘案并非第一次發生,也不是沒有深刻的教訓可言。那么,“公交慘案”為何卷土重來?
四年前,成都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乃至全球的“公交慘案”,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傷。慘案發生后,一方面,引發了公眾對公交安全的極度擔憂;另一方面,嚴重拷問著城市公交安全??梢哉f從慘劇發生的那一刻起,一場公交安全大檢查迅速在全國刮起,沒安全錘的趕緊補齊,有地方甚至取消空調車更換了封閉車等,似乎該做的工作都開展了。誠然,這樣的努力必不可少,但關鍵是要痛定思痛,切實改善機制、體制、管理上弊端和漏洞,進而在安全管理上真正做到為公眾生命負責,并徹底杜絕“公交慘案”才是根本之道。
說的也是,如此血淋淋的教訓再深刻不過,重要的是,生命無比寶貴,不論付出多大的代價,都應該向這個方向努力,好慰藉遠逝的靈魂,給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更讓公眾看到管理層面對公眾生命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做法??墒?,“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還真是一條亙古不變的經驗,又一起“公交慘案”在高考第一天突然襲擊,車上還載有回家的高考生,有的生命可能就此戛然而止,既永遠回不了家,也沒法參加第二天的考試,更上不了大學,千真萬確是名副其實的“黑色六月”。
很顯然,這說明反思并沒有徹底,也沒有對牽一發動全身的機制、體制、管理等軟件問題一一解決,更沒有把公交安全徹底落到實處,真正做到對公眾生命負責。有的僅僅只是流于形式,甚至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干脆好了傷疤忘了痛而放松了警惕,要么讓公交帶病上車,要么仍然如出一轍——嚴重超載。不出事故則罷,一出就是特大事故,叫人情何以堪?
不知道廈門“公交慘案”是否和成都“公交慘案”一樣帶有人禍根源,但仍然可以找到或多或少的安全隱患,比方說,公交車門沒打開,嚴重超載等,安全隱患顯而易見,也就不難想象慘案發生的根源了。退一步說,不是發生在今天;就可能發生在明天;不是這輛公交遭遇,就是那輛公交遭遇,再次敲響公交安全警鐘,越發說明公交安全絲毫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麻痹大意。
說白了,每一輛公交都和公眾的生命緊密相連。作為公共服務設施,政府有責任確保安全可靠。實質上,對公眾生命負責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期待機制、體制、管理等軟件問題能夠得到徹底解決,讓“公交慘案”不再有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