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準確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原則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工作從思想觀念、體制機制到方式方法的全面變革,政治性、政策性很強,必須按照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正確原則,把握正確方向,積極穩妥推進。
第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黨管干部原則,是黨的領導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體現。1938年,毛澤東同志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提出了黨管干部的思想。1953年,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加強干部管理工作的決定》,對黨管干部原則作出明確規定。1962年,鄧小平同志強調,黨要管黨,一管黨員,二管干部。對執政黨來說,最關鍵的是干部問題。1989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明確了黨管干部原則的基本內涵。此后,黨的歷次全國代表大會和黨的重要文件,都強調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用人權是最重要的執政權之一。在改革中,放棄黨管干部原則就等于放棄黨的領導、放棄黨的執政地位。黨管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須始終堅持的基本原則,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
第二,堅持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設方向。實現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標。江澤民同志在2001年“七一”講話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這一目標,2002年寫進了黨的十六大報告。黨的十七大報告和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關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都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科學化,就是遵循黨的事業發展需要和干部成長規律,改進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實現干部工作理論、制度、方法和工作機制的科學化。民主化,就是逐步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把民主的要求貫穿于選人用人的全過程。制度化,就是總結實踐中的成功經驗,形成內容完備、結構合理、功能健全、科學管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干部人事制度體系。
第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選人用人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他再次強調,我們黨的干部標準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德的核心是黨性。《決定》指出,“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是保持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證”。這一論述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德與才是干部素質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有德無才,難以擔當重任;有才無德,終究要敗壞黨的事業。與改革開放初相比,我國干部隊伍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發生了歷史性變化。現在一些干部出問題,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堅持德才兼備、突出以德為先,抓住了當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關鍵。
第四,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改革方針。這是黨的十七大報告和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明確要求。擴大干部工作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就是要進一步落實廣大干部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公開是擴大民主的前提,就是要增強干部工作的透明度,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競爭是古今中外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行之有效的途徑,就是用“馬場賽馬”、公平競爭的辦法激發干部人事制度的活力。擇優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在干部任用程序中差額比較、選賢任能,把政治堅定、人品和能力經得起實踐檢驗、人民群眾認可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
三、全面貫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決定》在全面總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改革舉措,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
第一,建立健全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提名是干部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目前制度還不完善。近年來查處的用人腐敗案件,很多涉及這一環節。按照《決定》要求,推進干部選拔任用提名推薦環節的改革,一要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人員范圍。在注重廣泛性的同時,根據代表性、知情度和相關性原則,區分選任制、委任制等不同情況,科學界定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更好地體現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特別是服務對象的真實意愿。二要全面分析民主推薦結果。把尊重民意和不簡單以票取人辯證統一起來,對得票情況作具體分析,著重看干部綜合德才素質和一貫工作表現,不簡單以票數決定干部任用,防止誤用不講原則、不負責任的“老好人”。在“不以票取人”的時候,要有更合理的理由和更嚴格的審議批準程序。三要鼓勵多種渠道推薦干部。堅持五湖四海,廣開舉賢薦能之路,拓寬黨政干部選拔來源。四要規范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重點規范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提名行為。堅持權利與責任相統一,合理界定干部任用提名主體,規范提名形式、提名程序,明確提名責任,使隱性權力顯性化、顯性權力規范化,防止實際上的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五要嚴肅查處拉票等違紀行為。拉票問題不解決,就會把民主引向邪路。解決拉票問題,一要堵,二要疏。“堵”就是嚴明紀律,嚴肅查處,讓拉票者得不償失;“疏”就是為干部搭建公開表達意愿和展示才華的平臺,讓“老實人”有被大家了解認識的機會,讓干部公平有序參與競爭。
第二,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考核是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的基礎環節,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和難點之一。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討論同意,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中辦發[2009]30號),中組部印發了與之配套的“三個辦法”。按照《決定》要求,下一步要重點解決3個問題。一是完善考察標準。注重從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急難險重任務、關鍵時刻表現、對待個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現。要突出科學發展政績,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干部的特點,建立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內容和考核指標體系,探索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目標責任制和崗位職責規范。二是優化考察辦法。以平時考核、年度考核為基礎,以換屆考察、任前考察為重點,把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與任前考察、屆中屆末考核結合起來,增強考核的全面性和準確性。要充分運用巡視、審計、統計結果和部門(行業)專項考評結果,完善民意調查、實績分析等方法,落實領導干部任用延伸考察辦法,全面客觀地考核評價干部。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簡便原則,根據不同考核對象、考核任務合理選用考核辦法,使考核更加簡捷高效,避免重復考核。三是強化考察結果運用。把考察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察的導向作用。建立考核結果反饋制度,及時向領導班子和干部本人反饋考核結果,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第三,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是近年來的調查中干部群眾認為最有成效的選人用人改革措施。黨的十七大以來,各地普遍加大了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但還沒有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要繼續把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方式作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點,突出崗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一是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的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每年開展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對一些重要職位進行公開選拔,機關中層以下領導職位除特殊崗位外逐步做到競爭上崗為主要選拔形式。二是完善差額選拔干部辦法。推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進一步擴大民主,促進好中選優。三是提高競爭性選拔干部的質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則,改進筆試或面試方法,借鑒現代人才測評技術,真正考出干部的基本素質和實際能力。把考試和考察更好地結合起來,全面準確地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防止憑印象起用夸夸其談的“馬謖”。探索上下結合、多部門聯動等公選方式,拓寬視野,統籌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第四,積極推進干部教育培訓的改革創新,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能力。繼續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質,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決定》再次強調,要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領導能力培養,提高運用科學發展觀干事創業水平。要以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為重點,全面推進干部教育培訓理念、內容、方式和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一要加強理論培訓,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干部頭腦,加強黨性教育,堅定理想信念。二要加強能力培訓,重點提高謀劃發展、統籌發展、優化發展、推動發展的本領和群眾工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維護穩定的本領,注重增強新形勢下依法辦事能力和應急管理、輿論引導、新興媒體運用、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三要牢固樹立按需培訓的理念。把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干部本人需求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做到事業需要什么就培訓什么,干部缺少什么就培訓什么。要建立自主選學與組織調訓相結合的干部參訓機制和干部教育培訓實效考核評估制度,充分激發干部參加培訓的內生動力。四要堅持開放競爭,統籌優化干部培訓資源。在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學院主渠道、主陣地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高校在科學文化素養培訓方面的優勢,使之成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方面軍。五要改進學風。把加強學風建設作為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的一項緊迫任務,弘揚理論聯系實際之風、刻苦鉆研之風、艱苦奮斗之風。要堅持從嚴治校、從嚴治學,整治不良學風,強化學員管理、教學管理,嚴格校規校紀,營造良好學習秩序和氛圍。
第五,完善年輕干部、后備干部培養選拔制度,建立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干部培養選拔鏈。源源不斷培養大批優秀年輕干部是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的根本大計。按照《決定》精神,今后要著重抓好以下4個方面工作。一是堅持加強黨性修養、加強實踐鍛煉的培養方針。鼓勵年輕干部到基層工作,有計劃安排年輕干部到艱苦地區、復雜環境、關鍵崗位砥礪品質、錘煉作風、增長才干。有意識地在完成重大任務、應對重大事件、抗擊重大自然災害等關鍵時刻鍛煉和考驗年輕干部。加大年輕干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交流力度,通過多崗位鍛煉豐富閱歷、提高本領。二是扎實抓好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對后備干部堅持重在培養、同樣使用,突出黨性鍛煉和實踐鍛煉,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使用時與其他干部同樣標準、同樣程序,不搞照顧性使用;堅持優進絀退、動態管理,不搞一次選拔定終身。后備干部隊伍實行復式年齡結構和梯次配備,根據干部成長周期,分為近期和中長期,分別提出不同的年齡和職務層次要求,避免在年齡上層層遞減和“一刀切”。要抓好關鍵崗位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黨外干部培養選拔,做到系統培養、擇優使用。三是探索建立上級黨政機關從基層一線遴選干部制度。堅持重視基層的干部導向,建立和完善選拔優秀村干部擔任鄉鎮黨政領導職務的辦法,注重從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選拔縣級黨政領導干部,加大從基層一線招錄公務員的比例。地方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出現空缺時,要優先從具有基層一線工作經歷的優秀干部和人才中選拔。四是推進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建立定期選聘、崗位培訓、配套保障、跟蹤培養、正常流動、齊抓共管等制度,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動。
第六,堅持嚴格要求與關心愛護相結合,健全干部管理機制。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首先要從嚴管理干部。《決定》把嚴格管理監督干部作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提出要堅持嚴格要求與關心愛護相結合,健全干部管理機制。一是加強對關鍵崗位干部的重點管理。既要堅持分級管理,又不能簡單地以級別論輕重,而要根據崗位的重要性來考慮干部工作布局和戰略重點。比如,對縣委書記就不能按一般的處級干部來對待,必須實行重點管理。二是嚴格干部日常管理監督。干部出問題,多數都是“小洞不補,大洞吃苦”。干部管理監督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現在,干部日常管理監督的制度不少,關鍵是執行不力。落實制度,也是改革的重要環節。嚴格管理的基礎在于及時了解、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實情況,對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不宜繼續任職的要果斷及時調動,不能等到問題嚴重了、矛盾積累惡化了才去解決。三是切實解決干部調整難處理難的問題。完善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問責制,嚴明領導責任,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干部要追究責任。制定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辦法,明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規范調整的原則、程序,探索干部調整后的多種安排方式。四是完善干部激勵保障制度。要堅持獎懲分明,把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結合起來,特別要關心基層干部,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要建立健全干部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行干部職級與待遇掛鉤,對長期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干部、長期擔任縣鄉黨政領導職務的干部實行工資福利傾斜政策。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創造性。
第七,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對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培養和鍛煉干部、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決定》要求,今后要從4個方面做好干部交流工作。一是圍繞促進科學發展,大力推進地區之間、中央機關和地方之間的干部交流。堅持有計劃選派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優秀干部、年輕干部到中西部地區任職,把中西部地區的優秀干部、有發展潛力的干部選派到東部發達地區任職學習鍛煉。繼續從中央國家機關選派優秀干部到地方工作。圍繞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中部地區崛起、國家支柱產業及重大項目建設、援藏援疆工作等進行干部交流。二是加大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交流力度。這些年開展的黨政正職、紀委書記、組織部長、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公安局(廳)長等重要崗位干部交流,主要是本人成長地的回避交流。下一步,要逐步建立新提拔重要崗位干部異地任職制度。三是積極推進機關中層干部的交流輪崗。健全黨政機關內部管理人、財、物和執紀、執法等崗位干部定期輪崗制度,防止干部因在同一崗位工作時間過長而滋生腐敗。積極探索機關中層干部跨系統跨部門交流輪崗的有效途徑和辦法。四是疏通黨政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干部交流渠道,研究制定黨政機關與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干部交流實施辦法。在積極推進干部交流的同時,要強化干部任期觀念,嚴格控制選任制領導干部尤其是地方黨政主要領導任期內職務變動,保持干部任期內相對穩定。
第八,匡正選人用人風氣,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堅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既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決定》明確提出,要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決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我們要以最堅決的態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行戰斗,確保實現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標。一是要加大從源頭上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力度,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強化公開監督,擴大干部工作信息公開,把選拔任用干部滿意度民意調查作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桿。三是要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用人行為,用鐵的紀律保證選人用人風清氣正。經過努力,要使全黨和人民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都有提高。
四、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積極穩妥地把握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一直在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現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經進入攻堅克難的關鍵階段,尤其需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強化改革共識,凝聚改革力量,齊心協力推進改革。
第一,要充分認識改革的艱巨性、復雜性、長期性,始終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始終保持改革的銳氣和勇氣。干部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錯綜復雜,“官本位”的影響根深蒂固。改革堵了那些投機鉆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者的路,必然會遭到激烈的反對和非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權力和利益關系的調整,牽一發而動全身。改革有風險,但不改革黨就會有危險。現在有些干部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有些低能低效,也有些以權謀私,群眾意見很大。這些問題發展下去,就會導致黨脫離群眾、喪失先進性和執政地位。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按照中央要求,堅持民主選人、公開監督、競爭上崗、擇優用人。我們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定改革的信心和決心,以無私無畏、與時俱進的精神,堅持改革、推進改革、完善改革。
第二,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許多重大舉措,都源于基層的實踐創造。比如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前公示、全委會票決等,都是先有基層探索,然后經過總結提煉、規范完善,上升到制度層面的。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從實際出發,針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難點問題,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對改革中出現的失誤和不完善不應求全責備,而應及時指導完善、幫助修正和總結經驗教訓,創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環境。
第三,要加強宏觀指導,保證改革積極穩妥、有序可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關系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潛在的風險比其他方面的改革要大,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有序可控進行,保持改革的正確方向。一要增強制度設計的科學性、合理性、協調性,注意改革措施的銜接配套,防止隨意性、盲目性。二要加強對改革風險的評估。任何改革措施都會有利有弊,決策改革是一個權衡利弊的過程,推進改革是一個不斷興利除弊的過程。每一項改革措施的出臺,都要考慮干部和群眾的接受程度,既要看到其積極作用又要看到其可能產生的消極影響,努力降低改革風險。三要加強對改革局勢的研判,把握好改革的時機、重點、力度和節奏。既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又要審時度勢地把握改革,積極穩妥地掌握好改革的進程。要堅決排除各種敵對勢力干擾,堅定不移地走中國自己的路。
第四,要加強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在信息化時代,互聯網、手機等現代傳媒和通訊手段快速發展,信息傳播渠道日益多樣化,傳播速度也越來越快。干部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人們議論的焦點,正面宣傳跟不上,大量小道消息就會不脛而走,以訛傳訛、混淆視聽、干擾改革。要加強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的宣傳,讓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及時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監督改革。要加強輿情分析,加強對熱點問題的輿論引導,防止不當炒作,形成有利于推進改革的輿論導向和社會氛圍。
第五,領導干部要解放思想,做改革的引導者、推進者、駕馭者。從實踐看,哪里的領導思想解放,哪里的改革就生機勃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會約束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用人權。但從長遠看,改革不僅對黨的事業有利,對用人管人的領導干部也大有好處。作為黨的領導干部,要進一步開闊眼界、開闊思路、開闊胸襟,講黨性、顧大局、謀長遠,積極引導改革,真心支持改革,有序推進改革,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