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節,深圳街道上就會變得冷清。這是一座中國移民型城市的典型特征。
建設大軍來了又走,是否會走了不回,正是深圳作為一個城市本身所一直面臨的最大危機。建市30年,市民關于深圳前途的陰影一直揮之不去:能否提供就業保障、工資如何穩步增長、未來如何規劃?
外來人口的智力與體力曾構筑起深圳30年來的輝煌,而建設者是否應該更快成為這個城市中的一員?這是中國城市化從量變到質變的必然追問,也是歷史拋給而立之年深圳的必答題。
深圳,作為國內非常駐人口占比最大的城市,正就此作出選擇。
1000萬的“機會主義者”
對深圳信心危機的一個解釋是人口比例的“倒掛”。就這一點而言,深圳是全國最為顯著的城市。
深圳1200萬人口中有約1000萬人未取得深圳戶籍。“這里面有很大的機會主義傾向,有著極強的機動性,隨時可能大規模離開這個城市。”長期關注深圳的區域經濟專家金心異說。
這1000萬流動人口中,有600萬左右屬于就業技能不高的普通工人,這個龐大的群體在為深圳作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往往為工廠倒閉、拖欠工資、勞動保障缺乏等問題所困。對他們而言,深圳更多的是別人的深圳。
而另外的約300萬人,如金心異所言,當深圳有機會時,這些“機會主義者”可以一涌而來。而當深圳不再有機會時,他們會一哄而散。
可做比照的是,1988年的海南,近百萬人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而離去,與人潮散去相伴隨的,是海南那個奇跡的破滅。
1000萬人的信心,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深圳的信心。
“一個穩定的結構應該是向下沉的,而深圳的沉淀人口不定型。”金心異說,以“沉淀人口”達到500萬為例,按現在每年入戶十幾萬人的速度,深圳至少還要20年才能達到這一結構目標。
“人數的城市化”
外來建設者締造了這座城市,但卻無法充分享受城市發展的成果。有時,甚至是基本的生存權都無法得到保障。
2009年5月以來,100多名曾經在深圳做過風鉆工作的湖南籍民工經過檢查發現患有塵肺病。其中已有19人死亡,10多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然而,由于缺乏勞務關系的證明,這些農民工大多數無法確診,無法獲得用工單位的賠償,只能由深圳市發給為數不多的“人道賠償”。
大多在關外打工的建設者還面臨著環境污染的困境。位于深圳市寶安區的觀瀾河本是深圳的“母親河”,10多年前的水質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不時散發出的刺鼻臭味。
深圳市寶安區環保部門對此的解釋是,一方面是由于關外的村、鎮、區早期盲目分散開發,遺留了大量的排水排污管網、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另一方面,關外的環境治理起步晚,歷史欠賬多,部分污染嚴重的企業還從關內“逃到”關外繼續經營。
盡管體制方面的“城市化”已經完成,但大多數社區至今仍未納入城市建設體系,原來的“村集體”變得負擔沉重。
深圳市民政局局長劉潤華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關外實施城市化后,對村委會建設和管理的市政公共設施實行“過渡期”,由村集體改制而成的企業負責其維護和管理,并負擔治安、環境衛生、社區管理等費用。
如今三年“過渡期”已過,城市相關部門仍未接管,“村集體”仍在承擔市政、環衛、水電、治安等社會管理、社區建設、村民福利方面的社會公益性職能。
深圳市寶安區實施城市化的前3年,每年投入社區的經費達到了6.6億元,其中區財政、街道投入共占10%,社區居委會自籌占10-20% ,股份公司投入占70-80% 。
龍崗區南灣街道吉廈社區居委會一位負責人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吉廈村改為吉廈社區后,社區的管理責任大部分還是由“村集體”承擔,每年開支都在1000萬元以上。居民們無奈地說,他們是在“拿集體經濟的錢補政府的洞”。
“用腳投票”的未來
第一次分配在深圳過去30年的發展歷程中被過度依賴,代表第二次分配的社會保障、公共福利的比重一直保持低位。“應該用大約20年左右的時間,構建完整的第二次分配體系,基本實現社會公平,從而緩解利益沖突引發的社會矛盾”,樂正說,“這是深圳乃至中國都面臨的迫切問題。”
在農民工權益保護方面,企業主群體對政府的壓力也非常大。如何讓農民工獲得更為寬松的入戶條件、享受更多的社會福利保障,考驗著深圳調整既有利益格局的決心和勇氣。
“深圳誕生于國家的改革試驗,進而形成大規模的產業和基礎設施。”金心異說,“這樣的城市最容易受到中國轉型的危機傳導,從而帶來振蕩。”
更大的問題是,盡管已經集聚了大量的企業和人口,但深圳的定位卻一直沒有穩定下來。而這一點,直接影響著1200萬深圳人對未來的信心。
“一個國家應消除本國國民、投資者和游客的信心危機,警惕各種‘用腳投票’的信號,一座城市更是如此。”金心異提醒說,企業的搬遷、資本的外流、人才的外流、高端人才的棄選等等,都是明確的“用腳投票”信號。“更重要的,要在確認信心危機之源后,盡一切可能消除信心危機。”
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深圳市用工情況的最新消息:深圳市正醞釀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預計漲幅不會低于長三角及珠三角其他地區,將超過10%。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處長李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05年到2008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每年的上調幅度都在15%左右,2009年受金融危機影響,深圳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而根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自2008年8月1日起實施居住證制度以來,截止到去年底,已經累計發放1006萬張,據深圳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肖廣透露,持有效居住證的來深建設者除可享受就業、培訓、子女教育等8個方面的權益外,會逐步擴大持證人員所能享受到的優惠政策,比如“持居住證的非廣東戶籍人員赴港自由行就是其中一項惠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