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中央確定2008年經濟發展基調:防過熱、防通脹、重民生
2007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會議明確表示,防止經濟轉向過熱和明顯通脹將成為2008年中國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同時政府將投入更多財力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
“穩健”轉“從緊”:中國貨幣政策十年首變
從去年12月5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透露出重要信息:已實施了十年之久的穩健的貨幣政策將“功成身退”,取而代之的是從緊的貨幣政策。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今年經濟工作時明確提出,今年要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和從緊的貨幣政策。這一政策的出臺是基于政府對當前物價連續上漲、貨幣信貸增長過快等宏觀形勢的準確判斷。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第511號國務院令,《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的實行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耕地。
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小產權房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批準200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和人選。會 議指出,我國一定要守住18億畝耕地的紅線,會議同時還強調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土地搞房地產開發。
發改委
中國有條件不出現嚴重通脹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中國當前的價格上漲是結構性上漲,并不是價格全面上漲的嚴重通貨膨脹。該負責人同時表示,盡管未來價格總水平繼續上漲壓力較大,但中國有條件不出現嚴重的通貨膨脹,并能夠使得物價漲幅逐步回落。
今年將適當上調城市水價
在去年12月10日的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閉幕式上,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從七個方面描述了2008年我國在經濟體制、投資體制、資源產品價格、社會事業領域等方面深化改革的具體目標。同時,他表示,今年我國城市供水價格將適當調整。
駁“中國輸出通脹論”:中國緩解全球通脹壓力
去年以來,中國CPI漲幅屢創新高,一些國外媒體紛紛渲染“中國輸出通脹論”。對此,發改委去年12月12日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國企業并未將增加的成本直接轉嫁給消費者,而是正在通過提高效率來抑制成本,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不斷上漲帶來的全球通脹壓力。
建設部
五類住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的70%
2007年11月21日建設部副部長齊驥說,國家要加強住房有效供應,確保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兩限”普通商品住房、中低價位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五類住房的建設規模和具體地塊,并確保這五類住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的70%。
住房保障與公積金監督管理司成立
日前,建設部內設機構作出調整,設置住房保障與公積金監督管理司。其主要職責為:貫徹國家關于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擬定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規并監督執行,指導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監督網絡;管理住房公積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重大違紀案件。
挪用住宅維修金最高罰兩倍
近日,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擅自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除沒收違法所得,還可處以挪用金額最高2倍的罰款。辦法規定,若發生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追回,并沒收違法所得;另外,還可并處挪用金額最高2倍的罰款;挪用行為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住房保障條例》立法啟動
近日,建設部聯合有關部門和專家在北京召開了一次閉門會議,就《住房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起草工作進行了部署。從會上情況看,雖然《住房保障條例》出臺還要時日,但其內容框架已然搭建。國務院“24號文”是《條例》制訂的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將是《條例》重點考慮的問題。
國土部
全國違法用地底數基本摸清
近日,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進展順利,效果好于預期。截至目前,已經基本摸清了全國違法用地的底數,初步圈定土地違法違規重點地區58個,其中12個作為國土資源部直接督促整改重點,46個作為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督促整改重點;初步圈定典型違法案件251件,將由國土資源部和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直接查辦和跟蹤督辦。
對閑置房地產用地將征繳增值地價
為貫徹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和依法嚴格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精神,國土資源部將于近期出臺配套政策,積極探索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在內用地有償使用,并對閑置土地特別是閑置房地產用地征繳增值地價。
三類土地案件應在2007年12月25日前處理完畢
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布了《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查處糾正工作的若干處理意見》,對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中清理出來的“以租代征”、“違規新設與擴區”和“未批先用”三類違法違規用地行為,提出了處理意見。《意見》還對處理完成標準、處理時限等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按照要求,各地清查出的土地違規違法案件,應在2007年12月25日前處理完畢。
土地儲備機構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日前強調,土地儲備制度是國家調控土地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儲備機構的定位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要積極服務于政府土地宏觀調控。該負責人同時表示,隨著《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的出臺,我國土地儲備制度已經全面建立,這將成為調控土地市場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
小產權房業主權益將無法保障
日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明確表示,在農村買小產權房的業主,權益將無法保障。他說,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不僅是生產資料,同時還具有農民社會保障功能,違規違法用地規避了農地轉用和土地審批,農民很可能得不到相應的補償,長遠生活會不能保障。很多在農村買了小產權房的業主,他們的權益也是沒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