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上,溫家寶總理做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出“統籌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還深情地說:“我們要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變為城鎮居民,也要讓農民有一個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同時,與城市化進程相關的小城鎮建設、戶籍制度改革、農民工的市民待遇、農村金融、土地流轉等也成為兩會代表委員共同關注的熱點話題。有代表不無感慨:“城鎮化新政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最大亮點”,“ 是擴大內需的巨大引擎”。
從中不難看出,今年城市化步伐將不斷加快,而且,城市化將成為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持久動力。
焦點1:小城鎮建設
[報告回放]
統籌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堅持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著力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壯大縣域經濟,大力加強縣城和中心鎮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引導非農產業和農村人口有序向小城鎮集聚,鼓勵返鄉農民工就地創業。
[各方聲音]
全國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這份工作報告提出了推動城鎮化發展的新戰略與新思路。溫總理的城鎮化新政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最大亮點,有利于刺激消費,帶動投資,是擴大內需的巨大引擎。城鎮化發展,尤其是加快發展中小城市和縣城的城鎮化戰略是我國最大的內需所在。
九三學社:長期以來,我國中小城鎮發展緩慢,產業過分集中在大城市、特大城市。大量的就業機會吸引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涌向大城市,導致大城市住房保障壓力巨大。建議加大對中小城鎮,尤其是中西部中小城鎮的基礎設施建設,使其成為承接大城市和沿海產業轉移的平臺。
致公黨中央:依據當地資源稟賦和獨特發展規律,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重點加強與跨國公司、中央企業的合作,爭取重大項目落戶,加強產業集群建設,通過產業集群的帶動效應。
焦點2:戶籍制度改革
[報告回放]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
[各方聲音]
民建:對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縣城這些不同類型城市的戶籍分類放開。當前,我國中小城市發展相對不足,農村人口流向集中于東部沿海大城市。加快中西部中小城市戶籍改革是調節人口流速、流向,引導農民工合理流動,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最迫切的現實需要。
全國人大代表、湛江市委書記陳耀光: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落戶條件后,怎么樣使農民工在城市落戶的準入門檻降低,政策要明確,這是很重要的。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戶籍本身是人與人之間的不均等,是人為設置的一種障礙,城市人口和農村人口之間形成了一種不平等的待遇。取消戶籍,要與教育改革、住房改革和就業改革結合起來。現在城市的財力,完全能夠負擔外來人口的公共支出。
焦點3:農民工市民化
[報告回放]
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好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和生活問題,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各方聲音]
全國政協委員、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專家委員會委員林嘉騋:為了避免農民工外出打工后留守兒童在家鄉無人管理無人教育、荒廢一代人,各城市教育部門要重視農民工子女教育。幼兒園、小學、中學都應招收部分農民工子女,不得收取高額借讀費,國家義務教育經費不能按戶籍所在地撥付,應根據農民工子女就讀學校給予定點撥付。農民工比較多的城市還應開辦“農民工子弟學校”,各級教委給予政策和經費上支持。報考高等學校也應隨父母務工所在地報考。
首個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胡小燕:報告中提出要讓農民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是前所未有的突破性的措施。政府真正把我們農民工當作新工人、新市民來看待了,下一步就是看怎么去落實了。
“三農”問題學者李昌平:國家應該抓兩方面,一是怎么讓第二代、第三代農民工在城市留下來,且把他們市民化。政府要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地方建農民工小區,一個農民工給他20平方米安頓下來,小區里應有學校、醫院、超市,享受市民待遇。另一方面,對于第一代農民工要回去的,要重點抓中心村和小城鎮的發展,他們應回到中心鎮、中心村。
焦點4:農村金融
[報告回放]
加快培育小型農村金融機構,積極推廣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切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各方聲音]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前副行長劉克崮:要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解決小企業和農村融資難問題。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可逐步提高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比例,將資本金與融資額的比率由1:0.5逐步提高到1:1或1:2。地方政府可主導建立小額信貸基金,采取投貸結合的方式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
民進中央:需進一步放寬渠道引入民營投資試水城鎮化建設領域,減免稅費,引導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投入。
民建:在城鎮建設方面應放寬民間投資的準入,要推進民營企業在城鎮建設的基礎設施、公共事業和社會事業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在投資審批、土地、財稅扶持方面的待遇公平化。要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簡化審批程序,加強政府對民間投資的財稅支持和綜合服務,構建政府和民間共同投資的新格局。
焦點5:土地流轉
[報告回放]
毫不動搖地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快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在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基礎上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各方聲音]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當下各地操作的農村土地流轉讓人很憂慮。以前盡管農戶的地少,收入低,但農民是土地的業主,現在卻變成了雇工。不少地方不把農村土地制度和基本經營制度放在眼里,不顧法律和黨的方針,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這樣下去要出大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政協副主席吳正德:當前農村土地的個別流轉模式讓農民的發展權無法得到保障。要建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后村民的保障機制,不能簡單推行“以宅基地換房”和“土地換社保”的做法,要切實解決好農民的發展權和收益權。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針對當前城市建設用地不夠用,農村建設用地大量閑置的矛盾,從國家層面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辦法勢在必行。一是對城市建設用地指標與農村建設用地指標實行跨地區有償流轉的辦法,使耕地達到異地占補平衡。二是在鎮、村轄區內實行農村建設用地用于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和新農村建設中的居民點建設。三是對農村宅基地和農房使用權實行有償流轉。允許各類規模經營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的業主,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有償使用和改造農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