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副院長
潯龍河生態小鎮這個案例把所有彎路都走盡了,我感到很驚訝,也學到很多東西。城市化委員會編制的“城市化質量評估體系”到現在難以出臺,我覺得應該參照中共十八大精神。十八大強調轉型,通過借用鄧小平一句發展是硬道理,闡述經濟發展轉型是未來三十年繼續發展的硬道理。此外,十八大提出生態文明是觀念意識、政治制度、管理、生產方式轉型的內涵。在此前提下,我補充六點建議,但并不是針對這個案例的,因為如果你這么做,別人也會這么做,只是你比別人先了一步,所以我是把站在全國的角度來考慮。
第一、案例沒有更新城市化模式,仍然靠大項目大規模招商來促推發展。我算了一下,案例通過整合資金,差不多每一畝土地引進了8萬塊錢,相當于每個人55萬元人民幣,這在全國當中不是可持續的。如果全國每一畝土地都能投8萬人民幣,每一個農民給他投55萬元的話,中國所有的山林用地都解決了。
第二、我覺得案例中的經驗仍然是大包大攬的計劃經濟模式。可能剛才幾位老師也提到,這種模式到底可不可行?
第三、案例中仍然體現的強人政治。我們中國有很多類似的例子,華西村,這些都是靠一個人在頂著。城市化過程應該盡量避免強人政治,應該發揮所有人的積極性,每個人想做什么應該由自己說了算。
第四、目前這種方式跟城市化終極目標背道而馳。城市化終極目標要實現城鄉居民的自由流動。案例模式之所以能夠成功,就在于把村民固定在土地上了,這不是城市化的終極目標。
第五、要預防利益沖突。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生女戶就有上門女婿落戶的問題,全民投票是否適合一定要慎重。短時間之內投票或許可以解決,但是長時間之后會逐漸積累社會矛盾,過去30年我們累積了城鎮化的矛盾,未來30年在你那個村子里面可能累積其他的矛盾。
此外,一村多制可能會導致新的社會問題。村民土地、住房全都是獨一無二,而土地流轉后的村民就變成第二居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