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5-06 17:05:43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潘小剛
由于高鐵建設的需要,長沙市雨花區東山村的農民周志偉離開祖祖輩輩耕種的土地,被安置到雨花區黎郡新宇小區,由“村民”變“市民”,每天“朝九晚五”上下班,按時接送孩子上學放學,打開天然氣就能做飯,享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對于許多“新市民”來說,這樣的城市生活以前想也不敢想,如今變成了現實。
周志偉生活的改變,是許許多多農民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命運出現轉折的一個縮影。在新型城鎮化的大潮中,廣大農民離土離鄉,告別“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傳統生活,在城市打拼創業,由農村人變成城里人。這些城市的新來者,就構成了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新市民”群體。
新型城鎮化突出的是“新”,新在“集約、智能、綠色、低碳”幾個關鍵詞,其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關鍵是提高“人”的生活質量,目的是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公共福利的城鄉共享。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新型城鎮化是一個受到各方關注的“熱詞”,《政府工作報告》也對強化新型城鎮化引領作用若干措施作了重點闡述,其中就包括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目前,我省新型城鎮化已邁入發展快車道。2012年,湖南全省城鎮化率達46.65%,較5年前提高6.2個百分點。據有關方面測算,全省城鎮化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可轉移70多萬農村人口。這意味著,我省每年有70多萬農民變為了“新市民”。
如何讓每年多達70多萬的農民朋友高高興興進城,并且過上和城里人一樣的幸福生活?我省新型城鎮化戰略將主要從三個方面解決這些問題。
一是敞開大門,讓農民朋友“進得來”
農民朋友大規模進城,需要城鎮具有較強的容納能力。在這方面,我省于去年10月出臺的《湖南推進新型城鎮化實施綱要(2012-2020年)》(下稱《綱要》)提出,到2015年,全省要建成長沙、衡陽、株洲、湘潭、岳陽、常德6個特大城市,建成郴州、益陽、永州、邵陽、婁底、懷化6個大城市,40個縣(市)中心城區人口過20萬,50個建制鎮鎮區人口達3萬以上,全省城鎮化水平超過50%。實現這一目標,我省將有近350萬農村人口“洗腳上岸”,進入城鎮,由農民轉變為城鎮的新市民。
讓農民朋友進城,還要降低進城的“門檻”,這就是要消除農民進城的一些政策障礙,其中的關鍵是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我省從2003年起就以城鎮戶口準入制取代了實行多年的城鎮戶口指標控制制,進城農民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可以在所生活和就業的城鎮落戶。今后,我省還將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如積極推進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人口登記管理制度,重點優化與戶籍制度相關的計劃生育、社會保障、義務兵優撫安置、宅基地等配套改革等。同時,對于選擇到城鎮落戶的農民,不強制其放棄家鄉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這樣,城鎮對農民朋友來說,既進得來,也回得去,讓農民朋友有充分的選擇權。
二是發展產業,讓農民朋友“留得下”
農民朋友進城后,要長久地留下來,關鍵是要有事做,要么就業,要么創業。沒有充分的產業支撐和植入,新型城鎮化就會面臨發展空心化的“囧”境,進城農民也會變成“都市候鳥”。為避免這種現象,我省將從就業和創業兩個方面加大對進城農民的支持力度。
為促進農民在城鎮就業,《綱要》提出,不斷增大城鎮吸納就業容量,大力促進生產性服務業、消費性服務業和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大力發展各類產業園區,鼓勵有條件的鄉鎮發展非農特色產業園區,促進勞動密集型、資源加工型產業向縣城和中心鎮的產業園區轉移集聚。在這方面,我省中聯重科創造了“中聯模式”,就是大型企業下沉產業,入駐中小縣城,用新型工業化帶動新型城鎮化建設。以中聯重科在常德市灌溪鎮主機和配套園為例,2012年,其產值為120億元,創造了全鎮78.1%的工業總產值和67.4%的稅收。灌溪鎮有居民3.5萬人,其90%的勞動力實現了在當地就業,其中有1.2萬人成為產業工人,昔日的農業小鎮已成長為“中國塔吊第一鎮”。
對于在城鎮創業的農民朋友,我省要求各級政府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資金信貸等方面予以扶持,為農民朋友投資創業創造條件。目前,在長沙等城市,自主創業的農民朋友也能像市民一樣申請創業小額貸款,一圓自己的“老板夢”。
三是完善保障,讓農民朋友“過得好”
新型城鎮化要從以物為主的“老路”走向以人為本的“新路”,其中最大的轉變并非基礎設施、土地開發這種“硬轉變”,而是牽涉到制度改革層面的“軟轉變”。進城農民不僅需要“身份”的改變,還包括從事的產業、生活居住的方式、文化素養等各方面的變化。提高新市民的幸福指數,必須讓他們真正融入城鎮,享受到城鎮的基本公共服務。
為此,《綱要》特別指出,對農村人口已落戶城鎮的,要保證其享有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對暫未落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近年來,我省在保障進城農民工權益方面出臺了很多舉措,并產生了良好的效果。
如針對進城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問題,我省規定進城農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政府指定的接收學校就讀與當地學生實行統一收費標準,流入地政府和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借讀費”和與就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等。
再比如在醫療保險方面,我省規定,農民工在所就業城市參加醫療保險,以“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不建個人賬戶”為基本原則,保費按各統籌地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由用人單位繳納,農民朋友個人不繳費。這既為進城農民朋友編織了一張醫療的“安全網”,又沒有增加農民朋友的個人負擔。
此外,我省各地還在為進城農民工平等享受廉租房政策、參加就業培訓等方面已經出臺或即將出臺新的政策,農民朋友在城鎮的“安居夢”、“創業夢”、“市民夢”都將一步步變成現實。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新型城鎮化是一條人本、集約、節能、生態的城市發展新路子。我省新型城鎮化藍圖的實現,必將承載起幾百萬甚至更多新市民幸福生活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