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不合理的交通信號燈,有可能成為一個“迫使”司機違規的無效裝置:由于等燈的時間較長,不少司機放棄了繼續等待而違規“加塞”
前幾天和朋友一起開車去辦事,要在一個十字路口左轉。朋友開車很規矩,老老實實地排在了隊伍的最后面。綠燈走、紅燈停的過程重復了幾次,時間過去快10分鐘,車子才走到隊伍最前面。朋友不禁感嘆,過個路口真不容易。
仔細觀察可以發現,這個路口左轉綠燈的放行時間只有十幾秒鐘,每次能通過七八輛車。而直行道綠燈放行時間偏長,通行暢通甚至還有十幾秒鐘“浪費”——綠燈亮著但沒有車輛通行。
朋友說,早幾年的時候,這一區域的左轉車輛少,直行車輛多,當時這樣設計紅綠燈有合理性。這兩年,隨著附近商業樓、居民住宅的建設,交通結構發生了變化,左轉車輛明顯增多,而左轉放行時間卻沒有延長,導致擁堵也就很難避免。
目前,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的交通擁堵越來越嚴重。擁堵與車輛、人流快速增長有關,但是也與信號燈設置不科學、道路資源沒有充分發揮很有關系。設置不合理的交通信號燈,不僅不能促使人們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反而有可能成為一個“迫使”司機違規的無效裝置——由于等待時間較長,不少司機放棄了繼續等待轉而不惜違反交通規則“加塞”。
交通組織是否科學,不僅體現在信號燈方面,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更應如此。比如,修建一個立交橋,選擇只修直行還是同時修建上橋右轉的匝道,當前的車流量是主要因素,但也應結合城市規劃,考慮將來幾年附近小區的人流量、車流量甚至車流主要方向,做出更加科學的方案。如果只顧眼前,不顧未來,不能“以人為本”,這樣的立交橋,不造成堵車才怪呢。
反觀一些發達國家,“以人為本”在交通管理中得到很好體現。在車輛密集的路口,交通信號燈能夠根據交通需求自動做出調整。在有的路口,還有可以由行人控制的紅綠燈。行人、車輛也養成了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上,如果有行人在等,車都要主動停下來;即便夜晚路上沒什么車輛的時候,行人、車輛也會等到綠燈亮時再通過。
說到底,城市管理是一種公共服務。公共服務應該怎么提供、提供多少,不是簡單的一次性投資,而是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城市公共設施不是建成后萬事大吉,而是要結合實際,在公共需求出現較大變化時做出符合投入產出最優化的靈活調整。在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的今天,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根據城市需求改進城市管理,就顯得更為重要。
一句話,只有順應城市變化,多想百姓需求,公共服務才能緊跟時代步伐,為人們提供最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