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發展環境正在發生轉折性變化,中國必須尋找新的增長源泉。今后一個時期,加快推進城鎮化便是一個最好選擇。同工業化相比,城鎮化從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體系構建和消費品市場擴張等方面都能帶來巨量需求,可以也應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所在。
城鎮化存在“虛高”成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城鎮化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對限制城鎮化發展的體制和政策進行了改革和調整,城鎮化水平也有了明顯提高,但與此同時,優先支持工業化的體制格局并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一直存在于經濟發展過程中。到2012年,用人均國民收入水平衡量,我國經濟發展已經處于中上等收入國家水平,但用城鎮化率衡量,我國城鎮人口占全社會人口比重只有52.6%,還處于中等收入國家水平,很顯然,我國的城鎮化已經明顯滯后于工業化。
即使是這樣的城鎮化水平,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仍然存在很大的“虛高”成分。一是農村地區“被城鎮化”。上世紀90年代我國許多地、縣改為市后,將大量周邊農村劃為市區,同時大中城市為了實現城市空間擴張,也將大量郊區縣歸并為市區,但這些被劃歸為市區的農村,有相當一部分并沒有實現城鎮化,這里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依然是農村水平,農民的生活消費方式也沒有發生實質轉變。二是農村人口“被市民化”。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口徑,2012年我國城鎮人口71182萬人,但實際享受城鎮化制度安排的人口要遠遠低于該數據。因為,在現有體制下,我國26261萬農民工中,有16336萬人在城鎮打工,由于戶籍限制,他們既無法真正享受城鎮化成果,又被統計為城鎮人口。如果僅僅扣掉進城務工農民人口數,我國的城鎮化率就會大幅下降。實際上,這兩類人口被統計為城鎮人口并沒有帶來真正的需求增長,因為我國城鎮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是很少考慮農民工進城因素的,同時進城農民工的消費結構也無大的變化。僅以消費為例,2011年城鄉居民年均消費分別為15160.9元、5221元,兩者相差近一萬元。如果通過體制改革,能將進城農民工30%轉化為市民,將會帶來5000多億元的消費增加額,這還不包括農民轉市民帶來的公共投資需求的增加。
很顯然,與經濟發展階段相比較,我國的城鎮化不是超前了,而是大大地落后了。今后,要想擴大內需,就必須加快推進城鎮化。如果能夠較好地協調工業化與城鎮化的關系,把城鎮化落后于經濟發展水平的這一課及時補上,我國將會通過投資、消費以及產業結構升級釋放出巨大的內需增長潛力。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釋放城鎮化的內需潛力,讓城鎮化成為未來我國經濟增長的新動力,須加快體制改革,進一步清除阻礙我國城鎮化的制度障礙和不合理的政策安排,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第一,協調工業化與城鎮化的關系,將城鎮發展放在優先的位置。基于我國出現的產能過剩矛盾,今后一個時期,各級地方政府應將更多的資源特別是公共資源用于城鎮發展方面,以增強城鎮承載和集聚人口的能力。同時,應采取新的激勵政策,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向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投資。因此,應改革干部考核機制,鼓勵各級政府圍繞農民轉市民、人口流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等方面工作,積極健康地推進城鎮發展。
第二,通過培育和發展能輻射全國性的重點城市群體系,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我國人多地少,用于推進城鎮化的土地資源極為稀缺,這種國情就要求我們必須以集約化的方式推進城鎮化,實現城鎮綠色、低碳、集約發展。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我國已到了以培育和發展城市群推進城鎮化的階段。從現在起,應以大城市為依托,以中等城市為重點,在全國初步形成若干個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城市群,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體系,打破區域壁壘和行政割據,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無障礙高效流動,形成區域內和區域外相銜接的一體化市場。在培育和發展城市群的同時,也要加快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應把距離城市群較遠、無法受到城市群輻射帶動作用的地級城市以及腹地較大、人口較多的縣級市培育和發展成區域中心城市,強化這些城市的功能建設,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科學建設產業園區,不斷增強這些城市的人口吸納能力和產業集聚能力。另外,還要科學協調大中小城市之間的關系,對于無法與城市群或區域性中心城市形成關聯發展的小城鎮,各級政府要給予特殊扶持政策,給予他們更多的發展權力,給他們配置更多的公共資源,支持這些小城鎮像大中城市一樣發展,一樣對外來人口有吸引力。
第三,改革城鄉二元體制,從限制農民進城轉向鼓勵支持農民進城。從長期目標看,我國要實現城鎮化深度推進,就必須徹底改革城鄉二元體制,使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具體思路是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人口管理機制,構建有利于人口遷徙的可轉移接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農民工身份轉換。
第四,轉變城鎮發展模式,促進城鎮發展在集聚人口方面的效應最大化。首先要從“以大管小”轉向以大帶小。今后,要通過改革不斷弱化城市行政級別,將公共資源和公共權力均衡用于不同規模的城鎮發展方面,特別在資金配置、行政許可、財稅政策等方面,要考慮和照顧中小城市(鎮)的發展需要。其中,大城市要打破行政壁壘,按照區域一體化和發展城市群的思路,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不斷向周邊中小城市(鎮)延伸,形成以大帶小的效應;中小城市(鎮)要在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產業布局等方面,積極與大城市實現對接,在區域空間上與大城市形成梯級功能結構,為人口遷徙和產業轉移創造條件。
此外,為了提高農民轉化為市民的能力,還應積極推進土地制度的市場化改革。應改革土地征占用辦法,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府在土地交易中的行為,嚴格界定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界限,并使不同類型的土地交易都按市場規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