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外地戶籍人員在京補繳社保,在提供工資單、勞動合同的同時,首次還要增加一份完稅證明,此舉意味著社保補繳的程序更加嚴格。對于跨年補繳,在提供個稅完稅證明的同時,一律要走行政審批手續。
補養老險須增加個人完稅證明
限車令、限房令執行以來,社保繳費滿5年成了外地戶籍人員在京獲得購房、購車資格的“通行證”之一,再加上本市連年上漲的養老金待遇,使得不少曾中斷社保繳費的參保人員想通過補繳的方式補齊繳費記錄,獲得相應資格。于是,尋求代理公司、偽造相關資料等違規補繳行為在近期開始有所泛濫。
為此,人力社保部門在今年開始規范養老保險補繳工作、嚴格審核標準。同時,在所要求的補繳申報材料中,除了原有的工資單、勞動合同之外,個人的完稅證明也首次成為要件之一。據介紹,之前社保補繳通常需要的材料包括補繳期間的原始工資憑證、由間斷繳納養老保險時所在單位提供被補繳人在該單位工作期間的勞動合同、被保險人戶口、企業營業執照等。
社保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工資憑證、勞動合同等證明資料容易造假,難辨真偽。而新規定要求,必須提供個稅完稅證明,該證明需要到地稅局打印,加蓋稅務部門公章,一般很難造假。
跨年補繳各區縣要求不同
而社保補繳,將根據補繳時間的時限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補繳當年,社保中心即可辦理;跨年補,即由各區縣人力社保局養老保險科接手,進入行政審批程序,社保稽核、勞動監察、基金監督部門都將介入。而對于個稅完稅證明的要求,則更多地率先應用于跨年補繳當中。
但對于當年還是跨年補繳的界定,各區縣不盡相同。不少區縣是以社保繳費年度來劃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3月。如海淀區,如現在補繳2012年4月至今年3月的,就界定為補當年;如果要補2012年4月之前的,就視為跨年。又如朝陽區,是按自然年度來算,如補繳今年1-3月的,視為當年,由社保中心辦理;如補繳2012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轉入行政審批,須出具個稅完稅證明。
頻繁補繳單位列入重點監控
為嚴把審批關,朝陽區、通州區等區縣已經建立了行政部門初審、社保稽核部門與勞動監察核查、行政部門審批、基金監督部門備案、社保中心操作的五級審批體系。截至3月底,朝陽區共受理460名外埠人員補繳業務,通過率不足40%;而通州區,共受理養老保險補繳77家單位,涉及職工99人,通過率也不足50%。
而對于頻繁補繳的單位,也納入了各區的“黑名單”。像朝陽區就對頻繁補繳單位進行篩查,轉入專項稽核,進行重點監控;通州區將這類單位列入審批黑名單重點監控,實現五個審批核查部門信息共享,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