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讓農民共享城市化“紅利”
時間:2010-03-23 15:02:13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贛州提出建設新市民公寓、推進新市民工程的構想,引導新生代農民工有序進城?!迸艘蓐柦邮苡浾卟稍L時表示:“隨著城鄉建設的快速發展,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日益增多,尤其是80后、90后的新生代農民工成為了主流。他們已經不會從事農業生產,對農村生活也感到厭惡,卻又很難融入城市生活,邊緣化趨勢日益明顯。把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逐步轉移進城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讓他們以低于經濟適用房的優惠價格在城市買房,面向在市中心城區務工和有一技之長的專業技術及管理人才出售,讓他們居住在城市,創業在城市,成為新市民,共享城市化的‘紅利’?!?br />
贛州市政府把新市民公寓建設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作為重點工程納入年度工作目標,政府無償劃撥土地,在行政規費減免、金融信貸等方面出臺政策予以扶持,新市民公寓執行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政策,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管理。同時,在進城務工人員較集中的工業園區合理確定建設地點,并提出了“五個一點”,即“面積小一點、配套全一點、價格低一點、區位好一點、付款期長一點”的建設原則,真正讓城市農民工買得起、住得下、留得住,實現在城市安家立業的夢想。
潘逸陽向記者詳解贛州的新市民公寓建設堅持的“四種模式”:一是政府投資,二是市場運作,三是企業自建,四是閑置房改建。購買新市民公寓的對象必須是贛州市轄區范圍內的已婚青年農民(男女不限),年齡23周歲至35周歲之間;在市中心城區務工時間達3年以上,或與中心城區所在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在市中心城區無自有住房。
而在規劃用地方面,潘逸陽說,“規定對保障性住房與商業住宅‘插花’建設實行強制性規劃,即商業住宅區達到一定面積的,必須配套‘插花’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與廉租店鋪,以防止盲目開發,保護保障性住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