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召開的省政府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印發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領導成員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確了省政府領導分工。
代省長杜家毫領導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政、審計、機構編制方面工作。分管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編辦。
常務副省長陳肇雄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重大項目、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外事僑務(港澳事務)、統計、物價、機關事務管理、法制、參事文史、地方志編纂、應急管理、人民武裝、援藏援疆項目管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方面工作。
副省長韓永文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重點工程建設、交通運輸、稅務、金融、證券、保險、人民防空、地震、城際鐵路建設方面工作。
副省長何報翔負責內外貿易、外向型經濟、招商引資、旅游、口岸、經濟協作、民營經濟、涉港澳臺商務方面工作。
副省長李友志負責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和人口計生、新聞宣傳、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體育、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知識產權方面工作。
副省長盛茂林負責民族、宗教、民政、政法、信訪、工商行政管理、保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產方面工作。
副省長張碩輔負責農業、農村、林業、水利、防汛抗旱、糧食、供銷、移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縣域經濟、鄉鎮企業方面工作。
副省長黃蘭香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國有資產監管和企業改革、國防科工、有色金屬、電力、通信和臺灣事務方面工作。
省長助理袁建堯分管“兩煙”工作,協助管理法制、內河港口建設、臺灣事務、民族、宗教、政務公開方面工作。
秘書長戴道晉負責省政府日常工作,負責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駐外辦事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