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允沖指出上海“樓倒倒”中存在兩個違規行為:“挖土和堆土的施工方案是違規的,沒有經過審批,這是第一個違規;第二個違規,這個施工和挖土的,沒有經過招投標,由開發商直接指定了一個施工單位,并且這個施工單位是沒有資質的。”
郭允沖說,原本這樣的違規行為是完全可以被防止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各個層次,只要有一個兩個層次把住關,那么大的工程質量問題應該是不會發生的,這是就反映了有的責任不到位的問題。”
從上海的“樓倒倒”事件中,郭允沖進一步分析了目前房屋質量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
首先就是質量意識不到位。“很多地方確實存在了一種趕進度、趕速度的問題,片面追求速度和GDP的問題,放松了質量的要求,對工期方面無原則地壓工期、壓造價。”
第二是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上海倒樓事件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第三是市場規范不到位。郭允沖指出目前由于市場嚴重的供過于求,導致開發商無限壓級壓價,這些都是市場上的不規范行為。更令人關注的是,有的地方政府監管不到位。
郭允沖還首度透露我國30年來發生的樓房倒塌數據:“第一階段80年代初期,我們國家的房屋的倒塌的情況,大概是一年100棟左右,第二階段96年以后,降到十位數以下,第三階段,2000年以后基本沒有了。”郭允沖說:“2009年上海倒樓事件是個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