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兩區同建推進城鎮化的進程中,我們獲得了重要啟示:
(一)必須發揮政府的積極引領作用。政府是城鎮化的領導者、組織者,通過制定政策、要素配置、行政管理等手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頂層設計規劃,指導建設過程,掌控工作全局,使城鎮化朝著預定的目標推進。靠一家一戶農民的自發積極性,解決不了住房集中化和功能健全化,更解決不了農業的集約化、產業化、標準化和信息化。
(二)必須發揮群眾的建設主體作用。群眾是城鎮化的參與者、執行者,是建設主體。必須始終維護群眾的利益,充分尊重群眾意愿,調動群眾的力量,啟動民資民力,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必須發揮市場的機制作用。市場是城鎮化的撬動棒、助推器,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必須充分依靠市場的力量,善于運用經濟手段,借助現代經營理念,破解人力、財力等要素制約,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四)必須發揮多方的參與支持作用。城鎮化是社會工程、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復雜而艱巨。必須依靠全社會的智慧和力量,在規劃建設、管理等各層面參與,在人財物等多方面支持,在監督、指導、推進等全過程配合,形成全社會推動的強大合力。
(五)必須發揮政策的激勵作用。政策是城鎮化的風向標、傳感器,必須充分發揮其作用。一是對現有政策,要深入研究,找準結合點,最大限度地使用;二是做好政策創新。實現城鎮化,現在推進的政策和配套措施遠遠不夠,必須從實際出發,大膽創新,敢于突破,形成政策體系;三是對偏離方向的做法、市場投機的行為、違法違規的方式等,要制定政策加以制止,確保城鎮化有序健康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