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石碣鎮原黨委書記劉始團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近日,東莞市紀委公布對其處理結果。
經查,劉始團在擔任東莞市石碣鎮黨委書記期間,因嚴重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東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始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