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廣東省政府下發 《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全省城鎮化率每年提高0.8個百分點左右,2015年達70%,繼續穩居全國前列”的目標。
為實現規劃提出的目標,廣東省將積極推進綠道網建設、城際軌道交通沿線土地綜合開發、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魅力水岸”示范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智慧城鎮建設、綠色低碳住區和宜居社區建設、嶺南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復興等九大重點工程建設。
針對不同區域城鎮化發展階段的差異,廣東省擬實施差異化的空間策略和政策引導,引導形成珠江三角洲世界級城市群、粵東城鎮群、粵西城鎮群和粵北城鎮群培育區四個城鎮化空間。
在新一輪城鎮化進程的規劃中,廣東突出了智慧城市的建設和綠色低碳理念的推廣,將利好通訊、安防、環保等相關產業。
在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廣東省擬實施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新型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鼓勵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與政府合作投資、政府購買服務以及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投資基金、股票等形式,參與城市公共服務、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的建設和運營。
《規劃》提出,對政府下達的城市建設項目計劃,依法進行融資、建設、管理及運營。創新再融資方式,建立城建投融資主體與金融機構交流合作平臺。積極采用BT、BOT、TOT和PPP等多種方式,加快城建項目建設。
在保障房建設融資方面,創新建設模式,拓寬融資渠道,通過政府投資建設、社會投資建設、單位自籌建設、開發項目配建、產業園區集中配建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等多種方式,引導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資建設。
創新城市土地儲備融資模式,建立城市規劃實施與土地儲備相結合的聯動機制。嚴格控制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周邊土地,實施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融資、統一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