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土壤污染調查數據信息之后,昨天下午,北京律師董正偉向環保部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
董正偉認為,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條規定,環保信息是各級政府重點向社會公開的事項,因此要求環保部繼續公開土壤污染調查數據信息,并確認“土壤污染調查數據是國家秘密”的信息答復違法。
未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土壤污染數據是國家秘密
隨著公眾對空氣質量、飲用水安全等問題的日益關注,何時能夠了解官方秘而不宣的土壤污染狀況也成為輿論焦點。
今年1月30日,董正偉向環保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全國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2月24日,董正偉收到了環保部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共達22頁,對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全國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作出了詳細解釋,唯獨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信息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
一石激起千層浪!雖然,在董正偉數年來20余次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答復中,環保部的答復算得上及時、詳細,然而,環保部的說法讓“國家秘密”再次成為熱門詞匯。
昨天,董正偉就環保部的上述答復申請行政復議,請求確認環保部“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信息屬國家秘密不公開答復”內容違法,并要求繼續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數據信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九條規定,環保信息不屬于列明的國家秘密事項,如環保信息被定為國家秘密,需要經過同級國家保密局認定。而環境保護部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2013年第23號)答復,并未提供國家保密機關對全國土壤污染調查數據信息認定為國家秘密的批準文號或公開相關批準文件。
據董正偉介紹,現有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容易被行政機關濫用,隨意界定國家秘密,目前已發生多起以“國家秘密”為由阻礙信息公開、阻礙公民知情權和監督權的事例。
律師:跟蹤到底
或采取行政訴訟
土壤污染直接關系到人們的健康和居住環境安全。污染的土壤影響農作物生長,造成糧食安全問題;污染的土壤會污染地下水,造成飲用水不安全;污染的土壤與空氣污染密切相關,影響人們呼吸健康。因此,土壤污染與每個人生命健康、居住環境、動植物生長息息相關。
董正偉認為,環保部此次“國家秘密說”適用法律錯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一項,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環境保護監督檢查信息是環保機構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土壤污染調查數據無疑屬于環保機構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
據了解,從2006年起,環保部門會同國土資源部首次開展了“全國土壤污染情況調查和污染防治工作”,相關工作于2010年結束,按當初公布的計劃應建立國家和省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檔案。 然而,這項耗資10億元的調查至今沒有公開任何污染數據。
在申請材料中,董正偉援引2012年6月5日,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適時公布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結果。董正偉認為,環保部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2013年第23號)答復顯然與此前在環保部新聞發布會上的表述自相矛盾。
董正偉同時表示,在提出行政復議之后,他還將對此事跟蹤到底,“不排除采取行政訴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