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2月24日《新京報》)
低保救助,是種公共溫暖的抵達。對于困難民眾而言,低保就是救濟糧。近些年來,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低保的投入都在增加。可這項調查顯示,被調查的低保家庭中,卻有近8成貧困戶沒能享受低保。
該調查印證了人們對低保“錯保、漏保”頻發的印象。應該說明的是,該調查只是一個小范圍的抽樣調查,有效問卷8777份,其中低保家庭占23.5%,其在全國范圍內有多大適用性仍有待說明。
但是調查樣本中,漏保和錯保的比例之大,已足夠觸目驚心。“漏保、錯保”的原因何在?也許標準的模糊和政策的粗陋是重要原因,但恐怕監管不力造成的流失和侵占也確實存在。在以往媒體報道中,經常可以看到關系保、人情保,甚至還有民政官員靠吃“死人保”發財。
學術機構、媒體能發現的情況,各級民政部門知道多少呢?
盡管,這份調查或許并不能反映真實的情況,但至少是一種參照。對于“錯保、漏保”等問題,民政部門不應坐等媒體報道和學術機構調查,而應該主動去調查、摸底,并將權威的數據告訴公眾。這本身也是民政部門的職責所在。
這份調查至少喚起了民眾對低保“錯保、漏保”現象的關心,而這一現象究竟有多嚴重,不應缺乏來自權威部門的信息。
也只有對問題的正視,才能防止救助資源流失,才會推動低保從制度到執行環節的公開透明,以及監督體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