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進行的“中國社會保障30人論壇”上,發布了中國社科院編撰的《2012社會保障綠皮書》和《中國社會保障收入再分配狀況調查》。書中披露:在福建廈門的調查中,被訪者在2011年8月領取的養老金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后者是前者的50倍。
根據報告,有近四成的養老金領取者的養老金水平較低,而且不同的養老金領取者之間待遇水平可能差別極大,原因是各方面的。首先,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并不統一,業內稱之為“碎片化”。在2009年以前,中國的農民90%以上是沒有養老金的。從2009年開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實施。到2011年,新農保的參保者達到3.26億人,其中實際領取養老金的人數為8525萬人;全年基金支出588億元,平均每人每年是690元,月平均57.50元。顯而易見,要完全靠這筆錢來維持生活當然是不可能的,對目前農村老人來說,其意義只是多了一筆“零用錢”。
但是,這畢竟是一個開始。應該指出:現在開始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其子女繳納的費用是存在他們自己的“個人賬戶”中的),其養老金完全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支付,所以有學者稱:嚴格說來這只是一種“福利”,而不是“保險”。展望未來,“十二五”期間,新農保能夠做到“服務對象的全覆蓋”。到下一個五年計劃時期,提高新農保的待遇水平可能會成為重點任務。
其二,在城市中,“雙軌制”的存在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之間顯示出較大的差別。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改革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將養老金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基本養老金,在這一塊講公平。另一部分是補充養老金,在這一塊,可以與效率、與貢獻掛鉤。這也是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而試圖在一個制度中同時解決公平與效率的問題,是不可能的。
可能有人會問:那么最后的結果豈不還是不一樣?回答是肯定的。平心而論,市場經濟是不相信絕對平等的。放眼世界,至少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國家,到老了所有人的養老金——不分基本的和補充的——待遇完全一樣。所以,這樣的想法并不現實。
在了解了以上的兩點原因之后,可能還要更多地了解社會保險的基本常識。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用保險繳費的方式來籌措資金的,也就是說,首先必須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雙方繳納保險費,政府的責任是財政托底。這樣,將來到規定的法定年齡后才能領取養老金,在理論上這叫“先盡義務,后享權利”。所以,工作時繳費的多少,繳費時間的長短,與將來領取的養老金待遇一定是呈正相關關系的。即便是基本養老金,雖然會有“轉移支付”的發生,但也會根據繳費多少體現差別。現在,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在這方面也應該逐步地理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