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一名從北京西站打車回家的網友發微博,質疑車站向出租司機收取1元“進場費”,認為車站客流大,本來打車就困難,對出租車收“進場費”,是否加劇打車難?該微博迅速引起關注。16日,西站地區管委會表示,向出租司機收取的1元錢費用系“停車占地費”,“收費依據由北京市運輸管理局負責。”(2月17日 《新京報》)
不說不知道,原來出租車進車站載客還要交費,雖然每次只是1元,但累積起來可不少。有出租車司機算了一筆賬,“1次1元,每月需交百十元,而北京有6.7萬輛出租車。”一年下來,就七八百萬元。據悉,上世紀90年代初,當時的北京市計委和出租車管理部門,制定了向進入火車站和機場的載客出租車收取1元錢的規定。如此算來,這20年收費起碼有1.5億元。
1元進場費美其名曰“停車占地費”,如果說出租車進場要占地,那么在路邊拉客,同樣占用一定空間是不是也要交占地費?也許有人會說,出租車進場占用的“私地”,且有人員維護,適當收費并無不可。但問題是,要收費且符合程序正義,據負責北京西客站北廣場出租車收費的恒興中心負責人稱,收取“停車占地費”并沒有物價部門的批文。
“進場費”不但收得隨意,用得也不清不楚、不明不白。據報道,收費員只收費不給發票,不給票如何統計收了多少錢,又如何保證錢進了公共財政?恒興中心負責人信誓旦旦地表示,“我敢拍著胸脯說,收的錢全部上繳財政了。”“我們有一整套的自身管理流程,我打包票百分之百沒有漏洞。”無論拍胸脯還是打包票,這種自說自話以及左手監督右手的做法都不可靠。相關人員還表示,關于收費數額和去向問題,除了相關部門平時不定期、不通知的隨機檢查,也會有相關部門對公司的賬目進行審計。究竟是哪些部門進行了隨機檢查和審計,這種檢查和審計有無效果?又有沒有引入公眾監督以及向公眾曬一曬審計報告?
“進場費”讓出租車司機們“傷了心”,正如一位司機所說,“車站、機場擁堵嚴重,出租車本來就不愿意去。聽說有外地獎勵去車站、機場拉活的司機,北京卻收進場費。”所以,如果繼續收進場費或者占地費,勢必削弱出租車司機進場的積極性,必然加劇車站打車難問題。
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收費應該盡快停止了。當然,僅僅停止還不夠,目前應該做到兩點,一是有專門機構審計這些年到底收取了多少錢以及流向了哪里?二是采取適當措施,鼓勵司機進站拉活,解決車站打車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