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網報道,春節是各地游客到海南度假的高峰。記者調查發現,海南旅游市場許多環節都充斥著“回扣”現象,回扣金額基本上都超過50%。就連海邊深受人們喜愛的潛水項目也成了宰客的手段。
原本讓人心情愉悅的旅游,反而成了花錢買罪受,多數游客在遇到權益受損時,也只能忍著——誰讓咱上了“賊船”呢?
近些年來,游客權益受損的案例時有耳聞。游客受“憋刑”,表面上看只是損害了游客的權益,可實際坑害的卻是地方的形象。近些年,筆者也出去旅游過幾次,但很少有讓筆者愿意重游一遍的地方,原因就在于經常受到導游施加的“憋刑”,對那里全沒了好印象。讓游客受“憋刑”是旅游經濟的大忌,最終受到損害的必將是地方旅游產業。
要鏟除給游客施加“憋刑”的土壤,關鍵是整頓旅游經濟背后的“憋悶”式管理。近年來,隨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地的旅游經濟都得到了長足發展,這是好事。并且,旅游經濟是綠色經濟,可以帶動諸多產業的發展。但一些地方的旅游管理仍然相對滯后,讓人憋悶。
這種“憋悶”式管理主要表現在:一是游客權益缺乏保障,游客外出旅游的過程中權益受損,當地管理部門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不聞不問;二是旅游景點標準缺失,旅游景點到底有什么精彩內容?能提供哪些服務?缺少量化的標準,一些旅游景點大肆忽悠,搞的是“一錘子買賣”;三是導游不規范,一些導游想的只是如何賺回扣,根本不在意游客的感受。
旅游應該是陽光的,游客的心情應該是舒暢的,但如果被導游、被“宰客”者掃了興、坑了錢,那只能說是旅游管理出了問題。旅游管理應該根據導游的這些職業的特點,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行業標準和舉措,實行陽光管理,才能打造舒暢的旅游,讓廣大游客玩得開心,也玩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