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老大”真是是非多,日前,鐵道部因實名制丟票乘客的退票問題,又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根據目前的火車票退票規定,不管是“占票族”還是普通旅客,丟失的實名制車票只可以補辦不可以直接退票。乘客要在列車到站后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
對于鐵老大整出的這個退票規定,得事先聲明一下:我雖然大學文化程度,然而慚愧得很,我琢磨了好一陣子才整明白是咋回事:所謂“不可以直接退票”,意思是說乘客原票丟失后,必須原價購買一張新票,并持新票在“到站點”而非“上車點”辦理退票——簡言之便是“憑新票異地辦理退票”。再加之整個退票手續之繁雜,退一次票,無疑是對乘客體力和腦力的極大挑戰。
“憑新票異地辦理退票”,這樣的退票規定堪稱世界奇跡。如此規定,不啻于對丟票乘客的故意刁難,讓一些乘客被迫放棄退票。對于那些取消行程但到站點不變的丟票乘客來說,原價再買一張車票,還僅僅是消費心理上的不快,經濟上并沒多少損失;但對于一些變更站點的人來說,也就意味著退票無門——當然這種情況下仍然是可以退票的,但現實卻是荒誕的:原價買一張車票跑到一個已不打算去了的地方,拿回丟失的票款。很顯然,這除了神經病,恐怕沒人愿意這么做。
這幕荒誕的退票圖景所映照出來的,顯然是作為壟斷者的鐵路部門的傲慢嘴臉。所謂“憑新票辦理退票”,完全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條款”,是強者對弱者權利的侵奪。不可否認,這種退票辦法的初衷,旨在遏制“黃牛黨”投機倒把以及“占票族”占坑保底搶票。但從實際運作來看,其作用不僅微乎其微,反而因有些占票無法及時回庫而無端地浪費了運力。
“占票族”的產生,固然有鐵路運力不足的因素,但其直接原因在于現行鐵路售票制度的缺漏,比如預售期延長、對占票行為沒任何限制——既未限制乘客購買同一日期的多趟車次,也沒限制同一人購買不同日期的車次。可見,鐵路部門最該完善的是現行售票制度。可如今,“鐵老大”不去完善售票環節,卻反過來怪乘客鉆空子,顯然是本末倒置之舉。
當然從退票環節規制占票行為也未嘗不可,但絕非“憑新票異地辦理退票”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派。且不管旅客的票是“真丟”還是“假丟”,在火車票實名制的今天,售票系統里已經存有購票人的各項信息。因此,無論是直接補票還是直接退票,抑或防止有人撿到丟失的車票擅自使用,顯然都不是技術上的難題,只需刷身份證即可。而事實上,在高鐵和動車上早已無需車票即可乘車,這說明驗證實名制車票并不需要車票本身。
由上可見,既然“憑新票辦退票”效果甚微且浪費運力,實名制退票并非技術難題,那“鐵老大”為何揪住一紙車票不放呢?其原因恐怕與驗票驗證環節不嚴格不無關系,而在春運人流激增的情形下,這一漏洞更為明顯。事實上,春運期間,很多車站并不實名檢票,或者實行抽查檢票,這就為一些乘客“頂包”提供了空間。于是,“鐵老大”為了推卸責任、減少損失,只好拿乘客開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