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洲鎮,懷有同樣疑問的農民隨處可見。“農民負擔”,這個在農村稅費改革中淡出人們視線的名詞,卻在湖北省監利縣一些鄉鎮再度現身,成為當地農民揮之不去的陰影。
農民負擔活生生“翻兩番”
“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2000年2月,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向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镕基寫信。這句話擲地有聲。
此后,監利縣成為三農各項改革的試點地。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強農惠農政策力度逐年加大,農民負擔應該是“大幅降低”的。
但實際上,監利縣三洲鎮石嶺村七組的柴祖明告訴記者:“負擔太重,種田還是不劃算。”
據荊州市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統計,2011年全市農民負擔總額13359.98萬元,人均32.72元。相對于此,柴祖明(化名)家的負擔高得離譜兒。
柴家7口人,14畝耕地,2011年共繳納了各種費用1009多元,人均144元。這是荊州市人均負擔的4倍多。
“翻兩番”的農民負擔,到底是怎么來的?
依據湖北省政策,農民每年都使用統一的《農民負擔監督卡》,目的是規范農村收費行為。但在石嶺村五組某村民家,記者看到,負擔監督卡之外,又多出了一張張“內部收款專用憑據”。
在這些“憑據”上,顯示的條目是“村組排水費、一事一議籌資、一事一議籌勞”等。有的一張票據,金額就多達400多元。
中國青年報記者查閱了2005年6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2005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村級組織一般不得收取村級排澇水費。“易澇地區縣市排澇水費不夠,村級確需提取村級排澇水費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負責收取,每畝最高提取標準不準超過5元。”
但在石嶺村,一家15畝地,需要交付村組排水費77元、灌溉水費104多元。
在另一個村,2012年的一次“兩工收費”,就達到一戶485元。
據2012年三洲鎮財政所雙代管服務中心向村民提供的數據,2010年,石嶺村全村農民負擔總額12.0444萬元,人均70.85元。2011年,全村農民負擔總額7.4768萬元,人均43.98元,超過了當年的全國農民人均負擔38元。
石嶺村的咄咄怪事,只是當地的一個縮影。
據記者走訪,監利縣至少有20多個村,村干部根本不按農民負擔監督卡收費,搞“卡外加碼”。
在白螺鎮、橋市鎮、黃歇口鎮,一些村民告訴記者,亂收費的項目除一事一議以外,有經營性水費、村組排水費、灌溉水費、抗災開支等,甚至還有“世行貸款”和湖北省已取消的“兩工折資”。
同時,部分地方政府也把本該自己承擔、配套的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資金,“攤派”給了村級組織。
根據黃歇口大橋建設工程指揮部在網上公開的招標公告,“黃歇大橋”項目由湖北省交通廳批準。計劃總投資的2300萬元“來自國家撥款和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但據2011年9月湖北省農業廳官方網站公示,“黃歇大橋”確實存在違規攤派行為。“黃歇口鎮將大橋建設配套資金攤派到各村,2010年平調村級‘兩工折資’129萬元。”在2012年年底記者探訪時,王場村、吳橋村、五場村等村民反映,雖然自查自糾了,但被攤派的資金并沒有回到村里。
對于上述發生的收費項目,監利縣農業局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
按照鄂政辦發【2005】97號文件規定,每個勞力每年承擔10個工為上限,農民愿意出資的,折資標準為每個標準工日5元至8元;
根據《湖北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農業灌溉水費由供水單位與村組、農民或者用水單位直接簽訂合同,據實收取,即村組生產性灌溉水費,按照受益原則,由受益農戶據實承擔;
根據鄂政辦發【2008】4號文件規定,關于世行貸款未還清借款的,要將還款情況向農民公示,擬定還款期限,按照“誰借款、誰還款”的原則,確保借款按期歸還,分年度據實征收。關于收抗災開支,應先由村民大會討論通過,上報上級審批以后,才可以收取。
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監利農民負擔問題相當突出,特別是存在“兩卡一折”(湖北省農民負擔及補貼政策監督卡、糧食補貼一本通存折)發放還有死角,少數鄉鎮惠農補貼政策落實有偏差,一些村亂攤濫派,有的鄉鎮截留、平調惠農補貼和村級各種專項資金,少數鄉鎮以上擠下,搭車加碼,迫使村級加重農民負擔等現象。
“一事一議”:農民負擔的無底洞
在各項收費中,村級“一事一議”格外顯眼。它的產生,是因為農村稅費改革取消了村級提留,造成的資金缺口要用它來彌補。但在監利縣,它卻成了一些鄉鎮農村干部增加農民負擔的“合法外衣”。
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鄂辦發【2002】27號文件規定,一事一議籌資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籌勞折資標準為每個標準工日5至8元。
但在三洲鎮石嶺村,村干部收取的這一收費項目,遠遠超過了省定標準。
石嶺村九組村民龍廣梅(化名),向記者出具了一張2011年12月10日該村的收款票據。上面“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兩項所收取的金額,分別是81.57元和98元。
龍廣梅家有4口人,勞力3個。按湖北省規定的標準,應繳納92元,但村干部收了179.57元,超標收取87.57元。
“村里在收這些錢時,都是村支書一人說了算,他說交多少,就得給多少。”
龍廣梅的無奈,是石嶺農民的常態。“提起一事一議就來氣,村里只收錢不干事。”石嶺村五組村民宋國慶(化名)說。
據2012年三洲鎮財政所雙代管服務中心向村民提供的數據,2010年及2011年,石嶺村級財務報表上,一事一議支出合計11.7658萬元。
“但我們都不知道,錢到底用到了什么地方?”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村干部對記者說。
“一事一議”,究竟是農民的天使還是魔鬼?
原本,“一事一議”是依靠村民內部民主自決的,遵循“量力而行、群眾受益、民主決策、上限控制”的原則。一些基層干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盡管不少農民同意籌資籌勞,但上交錢款的過程不透明、鎮一級政府占用這筆資金,都讓他們感到不平。“特別是籌勞,現在統一改成強制收錢,很不合理。”
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監利縣的大多數村都在強制以資代勞。原本自愿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變了味”。同時,籌資籌勞的資金,卻被平調到有關部門或鄉鎮政府,統一使用,并不直接用于本村的公益事業。
“村村通”成了農民的負擔路
同樣在基層“走了樣”的,是“村村通”工程。
“村村通”的工程費用,應該是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承擔,地方財政財力不足的,可以動員受益群眾捐資,捐資的前提是“自愿”。
但記者調查發現,石嶺村在修筑農村道路時,強行向農民攤派集資。
記者從官方網站看到,監利縣三洲鎮石嶺村村級公路施工始于2009年12月29日,竣工于次年5月15日。2010年5月30日,上級已撥付公路修建資金70萬元。
而村民告訴記者,石嶺村村級公路全長2.5416公里,總投資72.5萬元,村干部按每人每年185元標準,分三年向群眾集資攤派,將修路資金轉嫁給村民。
中國青年報記者將3年乘以全村1787人,就能算出,2010年至2012年,石嶺村村民被收取的糧食“兩補”資金高達99.1785萬元。
在石嶺村三組,一位60多歲的村民告訴記者:“去年,村支書來家收修路錢,一次要收3500多元。媳婦交不起,村支書就把她帶到鎮信用社,逼著她拿出糧食補貼‘一本通’,取錢給他。”
“這幾年,我從來沒有領過糧食補貼的錢,因為村支書不說存折密碼,取不了錢。2011年村支書收修路錢時,才告訴我密碼。”他的妻子說。
糧食補貼“被綁架”的現象,在石嶺村還不是個別。
石嶺村四組、五組、六組的村民也告訴記者:“為了收修路錢,村干部用車子將村民帶到鎮信用社,取出糧食補貼的錢。如果存折上的錢不夠,村民還得另外掏腰包。”
一組的一位老村民覺得難以接受,“我們老兩口一下子交了300多塊錢,要不是兒子在打工,我們上哪里弄去?中央不是說要減輕農民負擔嗎?”
而村干部則抱怨,他們不辭辛勞地到縣里磨嘴皮、跑項目,好不容易爭取到縣里的支持,才有機會修路。“如果不向村民集資,路就修不起來。”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其他村。在三洲鎮下沙村,不少村民的“涉農補貼卡”變成了“傷心卡”。每年發放糧食補貼款時,村干部就開始上門收取修路費。
記者了解到,為了啟動“村村通”道路建設,監利一些鄉鎮推行資金投入的“釣魚政策”:鄉鎮出資金的小頭,村里出大頭。由于村里沒有錢,只好向農民攤派。
記者從監利縣大垸管理區、黃歇口鎮、程集鎮等鎮了解到的情況是,少數村為爭取村級公路建設國家補貼,擅自以“村民理事會”的形式,搞村級公路建設集資。
這些“上面小投入,釣下面農民集資”的辦法,正在給農民造成新一輪惡性負擔。
“市縣財政靠土地,鄉村財政靠生育”
石嶺村四組的村民龍伯(化名)6年前就抱上了小孫子,可如今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按照當年規定,他已經繳納了1.6萬元社會撫養費,現在小孫子已經6歲了,仍上不了戶口。
龍伯向記者出示了村支書姜開旺的簽收條。“我先是向計生辦繳納了7000元,接著姜開旺代收了9000元。可是,后來計生辦說壓根沒收到姜開旺的9000元,所以不認賬。我們就一直沒法上戶口。”
“社會撫養費的規定和收取,都是符合標準的,是合法的。”在2月1日的電話采訪中,監利縣縣委宣傳部部長高啟秀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鄉計生部門是如何管理流動人口的?
“想生二胎,提前交錢,計生辦的人就不找你了。不交錢也可以,出去打工,小孩快出生的時候回來,等小孩出生后再交錢。”石嶺村村民張某說。
村民李霞就是這樣的例子。她的第一個孩子是男孩,已經7歲了,二胎出生后不到滿月時,村干部找到他們,讓她交錢。
村民告訴記者,長期以來,石嶺村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不規范,超生現象嚴重。“二胎孩子出生后,村支書就以辦理出生手續為由,向村民收錢,收了錢以后不上交。”
記者在當地采訪期間,更是聽到了“市縣靠土地,鄉村靠生育”的說法。
一位鄉計生干部對記者說:“過去征收‘三提五統’的時候,‘三提五統’和計生罰款是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的主要經費來源,取消農業稅和其他向農民征收的費用后,只能打社會撫養費的主意了。”
一位村計生主任告訴記者:“完成社會撫養費的征收任務后,多收部分全部由村委會掌控。”
另一位計生主任則坦率地說,農業稅減免取消后,村鎮的經濟來源受到了嚴重影響。“預算內的資金——農村轉移支付,已遠遠不能滿足基層的發展需要。目前,鄉村基層組織主要依靠預算外的資金來運轉,那就是農民建房的收費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
“體制性弊端并未真正消除”
“省、縣每年都發農民負擔監督卡,我好幾年都沒有見到自己的卡了!”石嶺村一鄭姓村民氣憤地告訴記者。
據記者了解,農民負擔監督卡制度雖然在監利縣執行較好,但仍有部分鄉鎮存在監督卡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個別鄉鎮的基層黨委、政府不愿意讓群眾更多地了解政策,把監督卡放在村里;少數基層干部怕農民了解減負惠農政策后,向上級部門反映問題,刻意不發放監督卡。
當地一名基層政府官員告訴記者,這些問題的存在,關鍵在于一些鄉鎮黨委、政府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重視不夠、監管不力。
他發現一個現象:“從全縣農民負擔調查和檢查情況看,凡是監督卡制度執行到位的地方,涉及農民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就比較少;凡是監督卡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地方,亂收費、亂罰款相對就多,群眾反映就強烈。”
“兩工收費應該沒有被取消,一事一議、排水費等都是符合政策的。”宣傳部部長高啟秀在電話采訪中說。
但中國青年報記者查閱了2005年6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2005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鄂辦發【2005】26號文件)。其中規定:“從2005年起,全面取消農村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簡稱“兩工”)后,各地應當注重改善農民的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
對于監利縣近年來農民負擔遠超過荊州市水平,高啟秀回答說:“這是因為每個縣市的情況不一樣。”
記者在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上看到了2011年6月《湖北省就“惠農政策”發出致全省農民朋友的一封信》。
信中明確寫道:“目前我省11縣(市、區)縣鄉排澇水費已經取消,分別是松滋市、石首市、公安縣、荊州區、沙市區、江陵縣、洪湖市、監利縣、仙桃市、潛江市、沙洋縣。”目前依然在收取排澇費的監利縣赫然在列。
石嶺等村的排澇水費為何依然收取,甚至還超過原本標準?
對此,高啟秀只是強調說:“因為監利縣位于澇區,需要排水費和灌溉水費。根據每戶人口不同,每畝地的負擔大約在50至60元。這都是符合政策的,沒有問題。國家承擔了一部分,其他的還是歸農民負擔。”高啟秀說。
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時,高啟秀讓中國青年報記者找另一位宣傳部王姓干部。記者撥打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
“當前,造成農民負擔的體制性弊端并未真正消除,農民負擔隨時有可能反彈。要杜絕惠民資金由少數人關門操弄的現象,還必須‘倒逼’干部走進群眾家門,講解傳達惠民政策,接受百姓質詢。”在走訪中,一位基層干部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