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房妹”事件被曝光之前,鄭州經適房亂象就被媒體多次關注。據悉,2011年9月以來,鄭州市檢察機關相繼查辦發生在經適房建設和管理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13件17人。鑒于亂象頻出,腐敗橫生,河南及鄭州有關方面都宣布停建經適房。但在筆者看來,僅僅是停建經適房遠遠不夠,“房妹”事件警示我們,必須對經適房問題算舊賬、算總賬,而且其他保障房、政策房監管必須汲取教訓。
其一,除了查處“房妹”事件,還需要調查其他經適房項目開發商是不是“官親”。“房妹”事件暴露出開發商是房管局長的親戚。顯然,鄭州不是一兩個經適房項目。那么,其他經適房項目開發商是否是官員的親戚,有沒有通過倒賣經適房從中牟利,需要深入調查。而且,“房妹”事件暴露的經適房開發商是“官親”,上級房地產主管部門之前是否知情,也需要調查。
其二,通過買戶口、憑關系等方式獲得的經適房,必須全面清查。據悉,僅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戶籍掮客”通過行賄,私自辦理的鄭州市區戶口多達1980個,這種大肆違規辦理戶口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當地經適房供應市場,降低了真正符合條件人群的購買幾率。對于那些通過私辦戶口獲得經適房的人,必須退房,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其三,鄭州經適房僅1/3給市民,其他流入“暗渠”的經適房必須“吐”出來。據調查,2/3經適房流向三個方面:一是相關職能部門強留房源;二是開發商自留部分房源;三是行政審批人員要走部分房源。可謂是層層盤剝,留給市民的房源所剩無幾。顯然,這些流入“暗渠”的經適房必須退還,有關部門和審批人員濫用權力,必須依法嚴懲。
最重要的是,除了經適房外,目前還有限價房、安置房、廉租房、公租房等。雖然河南及鄭州宣布停建經適房,但其他保障房依然在建在分配,那么,經適房亂象,同樣也有可能存在于其他保障房建設和管理方面。因為其他保障房同樣也存在監管漏洞和牟利空間。因此,對待經適房亂象,不能停建了之,必須深入調查、追究責任,“殺一儆百”,確保其他保障房少出問題。
很顯然,經適房亂象不僅存在于河南鄭州,經適房究竟是叫停還是繼續建設,是擺在每個省市區決策者面前的一道選擇題。事實上,經適房亂象,錯不在經適房本身和經適房制度,而在于經適房監管形同虛設,不僅給了某些部門、某些官員為自己牟利的機會,而且還給了某些不符合入住條件卻能通過花錢買戶口人群獲利的機會。
所以,鄭州其他保障房監管必須吸取經適房亂象、腐敗的教訓,強化監管監督。筆者以為,鄭州樓市甚至中國樓市,有必要刮一場保障房摸底查處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