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中國經濟在發展、社會在進步、道德在回歸、文明在積淀,中國的孤兒救助體系,再不能僅以避免孤兒流落街頭為救助底線,僅以提供孤兒食物補給為支持手段,僅以是否成年作為救助的判斷標準。當多數人吶喊“我要幸福”的時候,解決溫飽問題,絕不應成為數十萬孤兒的救助終點。
然而,即便是當下羸弱貧瘠的孤兒救助體系,在落實方面,也是漏洞百出。“蘭考袁氏孤兒”、“長沙恐怖救助站”,悲涼“個案”屢現報端,刺痛公眾神經、挑戰道德底線、暴露部門不作為。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當前我國孤兒救助體系之設計硬傷,愛心投入與能力建設不足,孤兒悲劇只會持續、蔓延。
完善我國孤兒救助體系的話題,遠非幾篇媒體報道所能述盡,這需要職能部門切實負起責任心,躬身調研、量化分析、具體對待。筆者想說的是,在大談“排查、整改、投入”,重修“將孤兒救助至成年”老路的同時,還應開拓思路、放開手腳,在公民認養、家庭寄養、跨國領養等方面取得突破。
家庭之于孩童,好似水之于魚、根之于木。對于孤兒,家庭之涵義則更為深刻。在媒體關注“孤兒救助”、“失獨老人”的同時,有關部門該思考,是否有綜合緩解這些問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