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仍眾說紛紜,但房產稅在試行將近兩年之后從上海、重慶擴展至全國其他省市,似乎已經沒有太多懸念。
12月25日,住建部部長姜偉新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目前正在積極研究擴大房產稅試點。
此前的11月20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也撰文指出:“認真總結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經驗,研究逐步在全國推開,同時積極推進單位房產的房產稅改革。”
國務院相關部委頻頻吹風,房產稅擴容方向已確,剩下的僅僅是時間和時機問題,甚至有消息稱將在明年兩會有進一步突破。
技術儲備提速
姜偉新的最新表態,進一步確認了高層對房產稅試點擴容的政策考量。他還表示,2013年將繼續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編制等。
實際上,盤點官方對房產稅的表態可以發現,今年以來,央行、國稅總局、住建部等部委相關負責人均在各種場合談過房產稅改革推進問題。
尤其是圍繞房地產稅收的相關技術準備大大提速,住建部在2012年上半年加快推進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這也是推行房產稅的關鍵性技術前提。
2012年7月,廣州宣布已與住建部實現數據同步更新,完成房屋管理系統、交易登記整合系統、檔案管理系統三大系統與省、部聯網工作,成為全國首批實現與國家住建部數據同步更新的城市。
按照住建部的要求,2012年6月底前完成了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有媒體援引住建部的消息稱,目前實行這一目標的城市已經超過40個。
住建部此后進一步要求,加快推進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省、與部的聯網,最終將聯網覆蓋到約500個內地地級城市。
地方試點擴容
根據公開信息,2012年各地密集推進存量房信息系統建設招標工作。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房產稅試點擴容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
地方政府密集推進存量房信息系統建設招標,意味著存量房評估征稅有望在全國鋪開,這也是地方進行房產稅試點的重要基礎。
繼重慶、上海之后,湖北、湖南、廣東、海南等多個省市,在2012年均不斷傳出備戰房產稅的消息。
8月20日,國土資源部網站轉載了中國國土資源報的報道稱,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透露,湖南湘潭、湖北鄂州兩個最新試點區域的房產稅改革征收細則正在制定中,房產稅擴容范圍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
與上海、重慶不同的是,湘潭和鄂州試點的房產稅征收稅率不會太高,計稅依據由原來的房產原值改為市場評估價。
此后又有消息稱,鄂州正在進行整合房產稅和城鎮土地稅的準備工作,前期抽樣已結束,稅率仍在測算,方案已經上報有關部委。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對媒體表示:“以前地方政府對推廣房產稅不積極也不主動,但現在由于實行限購,嚴重影響了土地出讓金收入,各地對房產稅開始積極主動起來。近期頻頻有地方政府上門找我們做課題,研究推廣房產稅的辦法。”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甚至稱,中央政府已經多次透露深化改革的信號和決心,因此房產稅務“擴容”是板上釘釘,下一步必然擴征的方向也是明確的,預計明年全國“兩會”前后會有明確方案。
試點模式存分歧
盡管官學兩界對房產稅試點城市擴容的表態基本一致,但目前社會各界對房產稅征收的標準和現實效果仍存在不小的分歧。
賈康在公開場合表示,在上海、重慶試點的房產稅改革,已在房地產調控、收入優化方面產生正面效果。
從對上海、重慶的情況總結來看,兩地房產稅試點暴露出征收范圍過窄、起不到調控功效;稅率偏低,征收力度偏小;與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中“非經營房產不征稅”的規定相沖突,立法層級有待提高等問題。
因此,業界關于在哪些城市繼續試點房產稅,擴容后的房產稅征收模式、稅基、稅率的高低標準等諸多具體問題,亦分歧巨大。
倪紅日認為,征收房產稅最大的阻力來自于地方政府,如果一旦全國擴圍,最可能采用的方式就是借鑒湖北鄂州的房產稅改革方式。
支持方: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房產稅明年是否大面積推行,我個人感覺,所謂大面積推行,這個說得可能過重了。如果能夠看到試點范圍的擴大,就是符合邏輯的。擴大房產稅覆蓋面,這是不可回避、必須推進的改革。
現在的土地出讓金,其性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價格;而房地產稅,其性質是使用權持有人所必須繳納的法定稅負。“租”與“稅”兩者是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關系,不存在所謂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礙”和“不能容忍的重復征收”問題。從英國和中國香港的經驗看,房產稅可以對私有、公有一視同仁。
財政部財政所副所長劉尚希
房產稅應分三步走,第一步應進行房產稅試點,讓大家關注評判,房產稅怎么推進,收到什么樣的成效。
第二步就涉及到房產稅的定位,應把房產稅定位為房產調節稅,主要發揮調節功能,調節住房資源配置和消費,主要針對多套房和高檔住房,而不是針對普通老百姓。要對所有國民征收房產稅,目前是不現實的。
第三步,應該把房產稅這種調節稅變成國民稅,也就是普遍征收,但這還需要我們收入水平提高。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
政府應在試點的基礎上,把該征的那部分征了,也就是先對企業法人持有的房產征稅,再對個人住宅征稅。
不過,應該認識到,把房產稅當做抑制房價的手段是對房產稅的誤讀,抑制房價不應該是征收房產稅的目的,它只是一個稅種,是健全法制、稅制的長期的制度。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樊綱
以前賣的房子可以緩征收房產稅,20年先免稅。房產稅只先對新房征收,這樣新房的價格就會下降。
把既得利益先穩定住,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真正重要的只是未來而不是過去。 實行房產稅本身也會導致未來價格下降。
反對方:
刀客地產顧問機構董事長謝逸楓
房產稅絕對不是樓市最后的救命稻草,根本不能徹底解決譬如住房、高房價、土地財政、供不應求、房價合理回歸等中國樓市一系列問題。
房產稅開征的目的是“房價”荒謬,試圖指望擴容房產稅降房價徹底徒勞。一則中國高房價根子在供給的不足上,而房產稅則推高房價,將成本轉移到下一個購房者身上,稅收的板子卻打在消費者的需求上。
二則國家壟斷城市住房土地供給,地方財政收入過度依賴土地出讓收入,必然推高房地產價格。三則改變不了供應不足的局面。政府只有增加供給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任何與增加有效供給方向和目標相悖的房地產政策出臺都應該慎之又慎。
國稅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
房產稅應該對增量征稅而不是存量征稅。應該停止房產稅試點,在房產交易時確定一個稅率,這個稅率用在房產的銷售環節,房產增值的時候,開征稅收,這樣更加符合中國的國情。
中房集團理事長孟曉蘇
房產稅不會起到降價的作用,房價漲跌是由市場決定的。房產稅只是增加了購房者的持有成本,并不會影響整個樓市的變化。當房屋交易的時候,這些稅費都要計算在成本內,從長期來看,它會推升房價。
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曉靈
我們要征房產稅到底是財產稅還是消費稅?我們在購房的時候已經交了70年的土地使用稅了,現在又要作為一個財產持有者進行征稅,是不是應該有一個說法?
把房產稅定位為消費稅比較好,這意味著要保障居民公平的基本消費不征稅,而對于超過基本消費的面積之上的我們可以征稅。而國家拿這個稅可以定向反哺對居民保障房的支出,這樣就可以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