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消息,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
針對各類棚戶區改造,七部門給出了完成期限。其中,已納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范圍的煤礦棚戶區,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中任務較少的省(區、市)要爭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區、市)要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還未完成的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條件的地區要爭取在2014年年底完成。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于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通知
建保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建交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國土資源房屋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農墾部門、林業廳(局)、僑務辦公室、總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發展改革委、財務局、農業局、林業局、僑務辦公室、總工會,內蒙古、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
為認真貫徹《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國發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號)精神,全面落實全國資源型城市與獨立工礦區可持續發展及棚戶區改造工作座談會部署,扎實推進各類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需要,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棚戶區(危舊房)改造作為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基礎設施簡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著力推進資源型城市及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到“十二五”期末,全國成片棚戶區(危舊房)力爭基本完成改造,住房使用功能得到改善,基礎設施得到完善,居住質量得到提高。
二、全面推進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指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筑密度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建筑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區域。“十二五”期間,各地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要求,加快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具體范圍由市縣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綜合整治等多種方式。注重舊住宅區有機更新、舊住宅性能充分利用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居民安置采取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安置住房采取原地重建和異地建設相結合,能就近安置的,盡可能就近安置。在改造中可配套建設一定數量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統籌用于符合條件的保障家庭。各地要按照《關于開展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指導意見》(建住房號)規定,加快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加強環境綜合整治和房屋維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設施,提高建筑節能水平。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城中村,要按照城鎮規劃穩步實施改造。要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整用地結構,完善城鎮功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對城市建成區內,已無農村戶口和集體用地、撤消了鄉村行政建制、實施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城鎮管理的區域,要優先安排改造。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土地已被全部或部分征用,原農村居民已全部或部分轉變為城鎮戶口,已被建成區包圍或半包圍的自然村,要穩步實施改造。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其他自然村,要結合當地城鎮化發展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實際情況,區分輕重緩急,有序實施改造。
“十二五”期間,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范圍內的居民安置住房籌建(新建、購買、貨幣補償等)工程和原居民住房改建(擴建、翻建)工程,統一納入國家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計劃,其他工程不納入規劃計劃。
三、加快推進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國有工礦棚戶區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要統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位于城市規劃區外的,要統一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范圍。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要按照屬地原則納入各地棚戶區改造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已納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范圍的煤礦棚戶區,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其他煤礦棚戶區統一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范圍。
國有工礦(煤礦)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地方各級政府和工礦(煤礦)企業要加大對棚戶區改造的投入力度,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
四、大力推進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任務較少的省(區、市)要爭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區、市)要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對林區(場)沒有經濟來源的特殊困難家庭,要探索通過多種方式妥善安置。要盡快研究房屋產權證明辦理問題,健全具有林業特色的住房管理辦法,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其他林業基層單位符合條件住房困難職工,納入當地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解決。
五、積極推進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加快剩余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條件的地區要爭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要注重規劃先行,優化墾區危房改造布局,方便生產生活,促進墾區產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要探索通過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切實解決好特困職工安居問題。將華僑農場非歸難僑危房改造,統一納入國有的墾區危房改造中央補助支持范圍,加快實施改造。
六、進一步做好各類棚戶區(危舊房)調查摸底。各地要按照屬地原則,對轄區內截至2012年底尚未實施改造、在改造的各類棚戶區(危舊房),逐個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發展改革、財政、農業、林業、僑務等部門,要協商制定調查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注意發揮好工會、行業、社區等各類組織的作用,認真組織做好調查摸底工作。省級住房城鄉(住房保障)、發展改革、財政、農業、林業、僑務等部門要加強對市、縣調查工作的指導,確保調查范圍內的棚戶區(危舊房)不遺不漏,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要做好上報數據的匯總、審核和分析工作,保證調查的質量。各地要認真做好調查總結,將調查情況連同附表,于2013年1月底前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
按照《關于對國有工礦棚戶區情況進行調查的通知》(建保號)要求,已完成國有工礦棚戶區調查摸底和上報工作的地區,要進一步的核實情況,并納入本次調查一并上報。
七、切實抓好各類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組織實施。各地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統籌規劃、 分步推進、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合理安排改造時序,有序推進各類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要充分尊重居民群眾的意愿,擴大群眾參與,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要落實好土地、財稅、信貸等各項優惠政策。要拓寬融資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礎設施配套,著力完善小區居住功能。要把好規劃設計關、施工質量關、建筑材料關和竣工驗收關,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加強改造后的住房管理,完善社區的公共服務,確保居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