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把城市化率簡單地當作一個城市現代化的指標來追求。為追求數字指標,有的靠行政區劃調整以擴大管轄面積。實際上城市化率并不能充分反映城市的現代化水平,如草原、沙漠地區和某些工礦區,盡管數字上反映的城市化率比較高,但并不能說明其城市現代化水平高。又如一個省域的城市化同一個市域的城市化,甚至一個縣所謂“城市化”,具有完全不可比性,不能湊數字、比指標。城市化的實質是產業結構轉型,就業結構優化,非農就業崗位增加。但目前一些地方不重實質而重形式。
其次,在城市化問題上玩“數字游戲”導致了對城市、城市化基本概念的混淆與混亂。由于不少地方追求以改變行政區劃來擴大城市轄區,把城市做大,導致城市是“聚集的點(中心)”還是“城鄉不分的面(區域)”變得日益模糊。近年來不少地市合并,地級市已成為區域實體,整個地區成為一個城市,但真正的城市建成區還只是區域的一個點(中心)。譬如內蒙古呼倫貝爾盟改地設市后,很大的鄉村區域都變成“城市”了,這既不符合事實,還造成了統計上的失真。一些大城市所轄縣整縣改市也存在類似問題。
第三,城市核心競爭力定位比較混亂。有的城市為了展示其城市化水平,盲目建大廣場、大草坪、寬馬路、摩天樓等形象工程,甚至還出現城市之間的盲目攀比。在產業結構上,缺乏區域和國家的統一規劃,盲目雷同,不少城市都把信息產業、高科技產業作為支柱產業。在建設資金上,由于急于改變城市形象但資金不足,為了籌集資金盲目擴大城市建設用地,寅吃卯糧,或者盲目借貸,形成很大的金融隱患。
第四,隸屬于城市政府的規劃權力缺乏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而在市場經濟國家和地區,城市規劃的審批、監管多是市議會。目前流行“規劃聽市長的”,而有的市長又常受開發商的影響或被開發商牽著鼻子走,造成很多短期行為和錯誤決策。
第五,一些城市決策者忽視或不懂城市發展的區域規劃,忽視城市圈或城市連綿區的客觀事實,看不到在經濟全球化、區域一體化的浪潮下,城市之間聯合協調的必然趨勢,不是主動聯合而是惡性競爭,既造成了區域基礎設施規劃和城市發展布局的不合理,又削弱了我國城市總體上的實力,降低了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專家們認為,城市化要數量、質量并重,但更要重視質量;要速度與可持續發展并重,但更要重視可持續發展;要實體與環境并重,但更要重視環境;要硬件與軟件并重,但更要重視軟件;要個體(城市)和群體(區域)并重,但更要重視區域;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但更要重視精神文明。
為此,專家們提出五大建議:
首先是科學定位。各城市要依據自身的資源、區位、市場潛力、歷史文化條件以及總體規劃,實事求是地、科學地進行城市定位,注重城市文明,充分體現特色。并且要根據城市發展過程中內外條件的演變相應調整其定位,從定位和優勢出發建設特色城市。
第二,必須考慮可持續發展問題。在發展城市以滿足當代人需求時,不能以危及后代的生存能力和發展為代價。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主要包括生態、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這就要求正確處理好人口、資源和環境幾方面的關系??沙掷m發展的關鍵就在于認清對城市發展的關鍵制約性因素,并將城市的發展限制在這些關鍵性制約因素的允許范圍內,避免由于過度發展對環境資源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第三,要以城市為中心發展區域經濟,加快實現區域經濟的一體化。城市化本身就是從區域著眼觀察城市現象的,而且任何城市都離不開區域的支撐,因而要處理好城市建設和區域發展的關系。城市是區域的中心,區域是城市發展的基礎。城市工作必須正確處理城市與區域的關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城市發展要依據區域規劃,從整體考慮,發揮各大城市的優勢,挖掘潛能,打破行政束縛,放眼于大市場,實現區域經濟規模化、集團化、建立區域共同市場。要使城市發展與區域總體發展相適應,強化區域規劃的統一性和協調性。
第四,以提高城市領導管理水平為核心,培養城市領導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不斷改善城市管理,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的新機制。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是復雜的系統科學,應建立一整套科學決策制度體系,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決策的科技含量,避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決策中不科學的長官意志。建議較大城市應建立總規劃師、總建筑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制度。
第五,建議有關部門,特別是行政、統計、城市規劃等主管部門,應組織依靠專家研究中國城市行政區劃和中國城市統計區劃問題。建立科學的符合我國實際的城鎮化統計區,并穩定城鎮化統計指標,建立可對比的城市統計資料庫。